重生2o14:我刑侦之王 第27o节(1/2)

    刚才他和刘金松对话时注意到了一个细节。

    一个之前一直忽略的细节。

    李勇那个小团队里面,有高人。

    或者说,有一个智商很高,喜欢策划的人。

    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个人存在,他们这些人犯案才会得以脱罪。

    之所以会忽略,是因为于大章从心底里就没瞧得起那个小团体。

    在他眼里,一群由学生组成的所谓团体,就跟小孩子过家家一样。

    说是乌合之众都抬举他们了。

    这就是犯了轻敌的毛病。

    “原来我和丁峰一样,都被已经发生的事情蒙蔽了双眼。”他轻轻自语了一句。

    三个月,连续弄疯了九个。

    从表面上看,嫌犯很厉害,而且反侦察能力极强。

    实际呢,还有另一面。

    关注这件事的人,会不由自主地认为那九个被害人很蠢。

    “如果叶智羽在,肯定会说一句,成王败寇效应。”

    于大章自嘲地笑了笑。

    从古至今,世人都改不掉这个坏习惯,认为失败者就是愚蠢的、无能的。

    不过现在能意识到这一点也不晚。

    想到这里,于大章的双眼逐渐失去聚焦。

    虽然有些事还不能确定,但不妨碍用已知的信息进行假设推理。

    换位思考。

    “假如我是那个策划者……”

    “为了区别于其他小团体,最好的办法就是增加团队凝聚力。”

    “团结就是力量,那个时候的学生都知道这句话。”

    “那么,如何有效且一劳永逸地解决凝聚力问题?”

    “九十年代末,受影视剧和小说的双重冲击,我能想到的方式是……”

    杀人、栽赃陷害、团伙……结合这些人做过的事,于大章的眼中闪烁出疯狂之色。

    纳投名状!!

    “对,就是这样!”

    “用投名状的方式,让参与者表明自己的决心和忠诚,同时这也是一种约束个人行为的手段。”

    “因为投名状不仅仅是一种契约,也是把柄。”

    “凡是进到这个团体的人,都要走一遍这个程序,这也就意味着,进来后就永远无法退出。”

    于大章越想越顺。

    那接下来的事情发展就好理解了。

    这样的组团方式,注定人员不会太多。

    十几个人已经是极限了。

    最早的命案距今十三年,最远十六年。

    于大章在心里算了一下。

    也就是说,光是组团就用了三年时间。

    三年时间只聚集了十几个人,这说明进入他们的小团体,是有门槛的。

    而那个门槛就是家庭背景!

    接下来嘛……

    他再次代入对方视角,审视起那时候的处境。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意识到再这样下去,迟早要完蛋。”

    “虽然大家聚在一起很风光,但也只限于学生时代。”

    “进入社会后,人际关系会变得越来越复杂。”

    “所以,为了将风险降到最低,我让所有成员都必须断绝彼此之间的往来与联系。”

    “这样即使某个人犯案,也不会牵连到其他人,同时其他人也可以对其伸出援手。”

    “不对,不能伸出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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