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他成为被看见的青年律师(2/7)

    年轻助理沉默两秒。

    “需要结合具体场景。”

    也有人第一次意识到,所谓“网上找的图片”,背后可能存在一条完全断裂的权利链。

    有广告从业者讨论素材购买流程。

    “可您刚才明明很生气。”

    陆谨言收好材料,从审判庭出来时,走廊上已经有几名记者等着。

    “为什么紧张?”

    “收到权利人通知后仍继续投放,是另一项独立行为。”

    “观看人数不会改变证据。”

    “这实际上是把核实授权的成本,从使用者转移给权利人。”

    “可今天庭审直播观看人数很多。”

    “核实权利来源,保留授权记录,明确使用范围。”

    庭审进行到举证质证阶段,对方又提出,原告曾经在个人账号中公开发布涉案图片,且没有添加“禁止转载”说明,因此应视为允许普通网络传播。

    陆谨言抬眼。

    “按照对方逻辑,只要一个人把作品放到公开平台,就需要提前列出所有不允许发生的使用方式。”

    说完,他向记者点了下头,径直离开。

    没有解释。

    “至少应确认直接许可方是否有权作出许可。”

    他的回答克制得几乎没有可供发挥的情绪。

    “陆律师,能不能评价一下素材平台的责任?”

    当天晚上,庭审片段被多家法律媒体剪辑发布。

    陆谨言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签字笔。

    “案件还在审理,不方便对结果作判断。”

    “您刚才提到‘传播效率不能成为权利人放弃授权的理由’,这是否意味着您支持平台承担更严格责任?”

    “那句话讨论的是权利边界。”

    助理看着他的背影,小声补了一句:

    衡川律师事务所的官方账号很快转发了庭审报道。

    评论区里,有摄影师讲述自己的作品被盗用。

    “外面那么多媒体。”

    “公开展示作品,不等于放弃着作权。”

    最后一句被旁听席里的一名记者记进了电脑。

    而是陆谨言关于公开传播与商业授权边界的那段陈述。

    陆谨言答:

    短短一天,播放量超过百万。

    “尤其当使用行为服务于商业推广、传播范围较大、作品具有明确署名信息时,不能只凭页面上的叁个字——‘可商用’,就推定完整授权存在。”

    陆谨言看向电梯镜面。

    “不是对尚未审结案件责任的预判。”

    电梯门打开。

    “那是观点分歧。”

    他率先走出去。

    他没有提高声音,也没有用夸张措辞。

    午后,庭审结束。

    “如果只是普通转载呢?”

    最受关注的不是双方争论赔偿金额。

    陆谨言按下一楼。

    “您的笔都快把纸压破了。”

    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没有写明禁止商用,也不等于同意商业使用。”

    陆谨言的回应仍然很短。

    法官问:“原告方认为,商业传播者应承担什么程度的审查义务?”

    【照片发上网,就等于允许品牌免费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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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情绪不影响表达。”

    视频标题写着:

    记者仍不愿放弃。

    “哪一句?”

    “他们不是案件当事人。”

    “对方说公开发布等于默认授权的时候。”

    “最初使用时是否知情,可以讨论。”

    “您认为企业今后如何避免类似风险?”

    【尊重创作,从确认每一次授权开始。】

    “正因为不是同一个问题,才需要分别回答。”

    助理律师跟在身边,等进了电梯才松一口气。

    旁听席逐渐安静下来。

    “难怪大家都说,您开庭时像没有情绪。”

    “传播效率提高,不应反向成为权利人放弃授权的理由。”

    配文只有一句:

    “陆律师,您一点都不紧张吗?”

    每个问题却都准确落在授权链最薄弱的位置。

    陆谨言停下脚步。

    陆谨言脚步没有停。

    “只是不需要每一种情绪都进入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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