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3/4)

    对于这样的好事,谢易本不该拒绝。但坐马车到底不如缩地符快,谢老九还等着他的酱油回去做红烧鱼块呢。

    于是谢易便谢过对方的好意直言自己能够缩地成寸,很快便能够回到家中,让他无须担心。

    虽然知晓谢易有本事,但听到缩地成寸,洛长风的脸上还是止不住的惊讶。可到底没亲眼见过,他仍然不放心。

    “李大强走之前将你托付给本官照看,所以本官必须得保证你的安全。要不然万一出了事我如何跟你爹交代?”

    听到“本官”二字,谢易便知这位洛大人怕是打定了主意一定要让他乖乖听话了。

    到底也是对方的一番好意,谢易也不好不给人面子。马车虽然慢,但他可以贴上缩地符啊。虽然坐起来的效果恐怕和先前的驴车差不多,但他也不是不能忍受。

    想着,谢易便露出笑容同对方道谢。

    见这孩子终于不跟他拧着来了,洛长风松了口气,随即着人去安排马车。送谢易上车后还不忘再三嘱咐车夫行车稳当些,免得磕着碰着小孩子。

    那车夫过去也和县衙的人打过交道,自然认得谢小大仙,闻言当即拍着胸脯保证一定不会颠着谢易。

    谢易听闻笑而不语,没有给他们泼冷水。反正再怎么稳当,贴上缩地符这车子怕是也稳不起来了。

    当然,有关出城之后谢易如何自作主张的用缩地符给马车加速,把那车夫惊得一愣一愣这些暂且不提。

    回到家中,正好赶上谢老九做晚饭,父子俩吃了一顿全鱼宴后便心满意足地睡去。

    直到第二天午饭后李大强急匆匆赶来义庄,谢易这才得知那日卖与张屠户野猪的猎户姓刘,家住樟水镇的刘家村。

    那日他在山间搜寻猎物,意外在自己先前布置的陷阱处发现了一头百来斤的大野猪。

    或许是因为陷阱的坑挖的有些深,刘猎户发现野猪的时候它已经晕过去了。大喜过望的刘猎户当即将野猪捆了起来拖去了县城。

    这样的野味在乡间地头卖不上价,若是送到县城里价格能卖得更贵些。虽然野猪腥臊,但若是处理得当也别有一番风味。城里会吃的人家还是会愿意花钱去买的。

    因这刘猎户过去与那屠户张成经常有买卖上的往来,所以这一次进城他第一个就找上了张屠户问他收不收。

    张屠户头一回见到这么大只野猪,一时不免心动。于是二人商量了一番价格,张屠户便将这头野猪买下宰杀。第二日出摊卖完肉后当天晚上就死在了家中。

    说完了事件的前因后果,李大强问出了昨日和洛长风一样的问题:“这野猪肉可是有什么问题?”

    谢易便将昨日的推测告知对方。在得知此案可能是妖鬼作祟,李大强不由倒吸了口凉气。

    想到先前的海棠妖鬼,他又不免感到疑惑:“可是这一次张屠户的死状与先前被华殷公主害死的那些女子并不相同。”

    谢易只得解释就算同为妖鬼,但妖鬼与妖鬼之间也不是完全一样的。更别提这一次的妖鬼疑似野猪,作为兽类,其攻击性自然要比一棵树强得多。

    这厢,二人说着话很快便来到了县衙。

    进衙门之前,谢易突然瞟见了墙上贴的告示——

    一张悬赏通缉令。

    只见通缉令上画着一个满脸横肉的络腮胡男人,再仔细一看边上的赏格(文字信息)——

    马大海,徽州歙县人,现年四十二岁,身长五尺五寸,体壮,扩额脸宽,细眼塌鼻,浓须大面,手持双板斧,于天元十五年在福州府平潭县潜逃。

    在看到下面的悬赏金额,竟然有一百两!

    在大雍朝一般的犯人赏银数目不过五两至几十两,能开到百两至千两的那得是重犯匪首级别的。

    想到这儿,谢易指着通缉令问李大强:“这人犯了什么罪?”

    李大强看了一眼,压低声音道:“此人是倭寇,此前在福州沿海地区作乱。而后被官府通缉,听说如今已经逃到了明州府境内。知府大人担心此人在明州境内作乱,于是便颁布了悬赏令,希望能够早日捉拿此人。”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努力加载中,5秒内没有显示轻刷新页面!

  • 上一页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