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2/2)

    我是喜欢她,却只限于对知名写手盛夜的喜欢,那是对崇拜对象的喜欢,正如我的许多影迷,她们对于我也仅仅只是那个喜欢。

    莫:加一,我也是,她们是真的很甜。

    原本我就对盛夜敬佩又倾慕,可真正等到初遇时,我却可以毫不避讳地说,我很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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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我最初并不知道原来清越是这世上最可爱的存在。

    但这是她第 一部改编为影视的作品,于是当我在得知剧组招人的消息之后,我便从别的剧组请假出来,去试了几次镜。

    清越真的就是一个特别特别可爱的人,她很容易害羞脸红,不过这仅限于在我面前。

    廖:行,那下次我买了就不给你寄了,我自己独享。

    廖:嗯,总而言之,度过那段时期的两个人,后来真的是把我给甜死了,我也是不容易。

    当然不止这一部,清越之前的每一本小说我都很喜欢。

    前两年我并不渴望爱情,但一经深陷爱情的漩涡中,我才真正体会到爱的美好。

    廖:嗯,真的很甜。

    我记得就在拍摄《云端》的前几周,我还参加过一次访谈,当时我说了句如果缘分到了,我会好好抓住的。

    这不是错觉,连最熟悉我的晓烟都说我发生了变化,这或许就是爱情的魔力。

    盛是的我姓,这点已经一目了然,而夜这个字,其实就是景瑶姓氏的谐音。

    整整三次,一次比一次更深入的交流,让他们看到了我。

    随着日子的慢慢流逝,我和清越的相处越来越久,我也越来越喜欢清越了。

    我承认,我对清越是一见钟情。

    她娇娇小小,就坐在那里,那么乖巧那么美好。

    清越,希望我们眼前的这条路,永远都不会有尽头。

    至少在那场初遇的会议之前,我并没有这样想过。

    曹导告诉我,正是因为有了这第二次第三次的试镜,他们才会一致定下我来。

    【盛清越】

    廖:好,谁让你是我最损却也关系最好的朋友呢。

    试镜对于我而言,结果非常重要,但这并不代表着过程不重要。

    廖:我们?她们是只剩下甜了,我们是酸甜苦辣都有。

    想和你相伴一生,在温暖的爱河中慢慢变老。

    莫:吃火锅就行了,吃辣条这件事可以不提。

    莫:怎么说?

    【叶景瑶】

    莫:补充,就是前一晚她们两个嘴唇都莫名其妙破了的那天,而且我当时刚好碰上叶老师从盛夜老师办公间里出来,明明在此之前嘴唇都还是好好的,所以这究竟说明了什么,其实已经不言而喻了对吧?

    廖:酸是她们在我们面前虐狗的时候,甜是我们碰上高兴事的事情,苦是剧组比较忙碌的时候,辣是我们一起吃火锅,吃辣条的时候,你瞧瞧,是不是酸甜苦辣都齐全了?

    初次见到清越是在会议室中,那时的我姗姗来迟,还试图在那几位老师当中寻找着清越的身影。

    其实我起初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和清越在一起。

    莫:好了别学我说话,你觉得我们怎么样?

    在我面前,她的脖子,她的小脸,她的耳朵都十分敏感,这也就让我可以很好地调戏她。

    否则,她不会想让我来饰演她书中的女主角,对吗?

    和清越在一起之后,好像我每天过得又比以前更快乐了。

    为什么我的笔名会取盛夜这个名字,直至今日我还没告诉过景瑶。

    我与清越在一起的过程我不想赘述,美好的不美好的都有,但一定是前者大于后者,美好的事物能占总体的百分之九十九。

    莫:别别别,给我寄,我要吃。

    之后我们进入长达十个月的拍摄期。

    我本意是希望即便现实绝不可能成真,景瑶不可能和我一起走一辈子,却能陪我走一辈子。

    而且,清越笑起来唇边会有可爱的窝,我有时候总爱戳一戳,让她多笑笑。

    我当时并不知道清越喜不喜欢我,但我在看到清越的那条微博评论,说云端非我不可之后,我始终认为,即便算不上喜欢,但清越对我应当是有好感的。

    我记得很清楚,一共是三次。

    《云端之下》是我很喜欢的一部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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