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夜深了 该接他的苏小姐回家了(3/4)

    而林妙就站在几步之外,像是被人迎面扇了一巴掌,手攥紧了披肩。

    无论如何,她不想在苏雾面前失态,尽管快要嫉妒得滴血了,在苏雾经过她身边时,仍旧保持体面,勉强笑着说:“小棉,你…你来了…”

    苏雾目不斜视,一句话,一个眼神都懒得施舍她。

    宛如她只是路边另一条不足挂眼的一条狗。

    错身而过。

    唐宁和陆琪琪早就等在门口,一左一右迎了上来:“你可算来了,菜都凉了,饿得前胸贴后背呢!”

    “抱歉啊,迟到了。”

    “得了吧,大小姐哪次没迟到过,大家都习惯了。”

    苏雾走进餐厅,所有人都站起来了。

    “苏雾!”

    “雾雾来了!”

    “快坐快坐,就等你了。”

    “身体怎么样,都恢复好了吧。”

    苏雾被唐宁和陆琪琪带到长桌的中间偏主位的位置,有人已经帮她把椅子拉开了。

    刚刚还抱怨的卢莎,是第一个走上来的,夸张地奉承:“苏雾你气色也太好了吧,整个人都在发光,裘总把你照顾得好好呀!”

    旁边又有人客气地说:“我们本来想去医院看你的,又怕打扰你休息。”

    “没事,已经好了,”苏雾坐下来,也懒得敷衍他们,直接拿起筷子,饿得不行了,“大家开动吧。”

    林妙和陆迟翊一起走进餐厅。

    她重新做好了表情管理,补过妆,回到座位边。

    但一进门,她就不爽了。

    她都还没到场,同学们都已经开动了,而且…苏雾把她的主位坐了。

    她是陆迟翊的未婚妻,这场聚会是陆迟翊全包费用,所以今晚坐在主位的人,理应是她。

    至少,她以为自己是,刚刚苏雾没来的时候,大家的话题都还在她和陆迟翊身上,夸他们是天作之合。

    但苏雾一进来,所有人的目光,都在她身上。

    就和…当年一样。

    她永远是明艳大小姐,而她,只是她身边的小跟班小丫鬟一样的存在。

    陆迟翊被几个男的叫过去喝酒了,林妙她只能自己找了个角落的空位坐下来。

    拿起餐巾,便和正对面的苏雾视线对上了。

    苏雾眼尾勾了笑,端起酒杯,遥遥地…与她致意。

    ……

    乡村狗场位于乡村的一个橘子园后面,外来车进入,此起彼伏的犬吠声传来。

    裘应从车上下来。

    狗场老板已经候在铁栅栏门口了,脸上挂了恭维的笑。

    秦宇提前打过招呼,知道今晚有贵客要来,老板把场子里里外外冲洗了好几遍,消毒水味盖过了原本的腥臊。

    那只大白狗被牵出来了。

    已经提前清洁过了,原本脏兮兮的毛发变得蓬松雪白,刚喂过一顿好的,肚子圆滚滚的。

    老板牵着绳子,狗却没什么精神,恹恹地趴在水泥地上,眼皮耷拉着,尾巴都懒得摇一下。

    如果真的是苏卡,便已经是十多岁的衰老阶段了,没精神很正常。

    裘应走上前,伸手,查看了狗脖子底下的厚毛,翻出一小块皮肤。

    没有他记忆中的疤。

    苏卡左耳后有一道疤,很小的时候,和苏雾在院子里疯跑,撞翻了花架,碎瓷片划的。

    不过,这个特征裘应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秦宇,如果被人知道他在找的狗有这样的特征,可能天底下的白狗都难以幸免了。

    裘应站起来,接过秦宇递来的湿巾,慢条斯理地擦手指。

    “不是。”

    只说了这两个字,转身就走。

    狗场老板急了,拽着狗绳追上去,又不敢拦裘应,只能追着秦宇:“秦先生,这、这怎么回事啊?大老板没看上啊?”

    秦宇叹了口气。

    这条狗,找了好几年了,每次都以为找到了,但都失望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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