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完美的不在场证明】(2/4)

    凶手本人不需要在案发时身处现场(电梯内或电梯门口),甚至可以在较远的地方遥控或依靠预设条件触发。

    如果【房间】指电梯厢,则此条不成立。

    他深知,许多看似不可能的犯罪,往往依赖于精巧的诡计和提前的布置。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凶手从密道或暗门逃脱——电梯井和轿厢顶部已详细勘查,只有袁博今天上午检修留下的陈旧脚印,且电梯结构未发现可供人通行的密道或暗门,结合监控,暂时排除,但需结合其他可能审视。

    “配合警方调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虽然现实案件或许远没有推理小说复杂,但其中的逻辑框架,对于打破思维定式、开拓侦查思路,有着极高的借鉴价值。

    特别是被称为【密室之王】的约翰·狄克森·卡尔在其名著《三口棺材》中提出的、对后世推理文学和刑侦思维都影响深远的【密室讲义】。

    卡尔将密室手法大致归纳为几大类以及若干利用门锁等细节的小技巧。

    这也是为了尽快查清真相,还所有人清白。

    陈彬面色不变:

    陈彬在心中快速对照当前案情:

    凶手利用动植物杀人——明显不符合枪击案特征,排除。

    他想起了前世在公安大学刑侦专业课上学到的,以及自己闲暇时阅读过的那些经典推理作品。

    而现实中,设置延时或触发机关进行谋杀,虽然罕见,但并非没有先例。

    陈彬前世就接触过利用冰块、弹簧、鱼线、定时光源甚至简单电路制作的模仿推理小说或动漫里的杀人或伤害装置的案件。

    但陈彬的思维并没有停留在表面。

    徐开心也在一旁小声附和:“就是啊,警察同志,我们真的啥也不知道,就在屋里打牌来着……”

    但若考虑从电梯井外部或通过其他方式在厢外射击,技术上存在可能,但难度极大且需满足严格条件,存疑,需技术验证。

    袁博和徐开心对视一眼,都从对方脸上看到了无奈和认命,只能悻悻地低下头,不再抱怨。

    你们总不想去局里的拘留室待着配合调查吧?

    死者意外身亡——顾潮生是明确被枪击致死,排除。

    凶手设置杀人机关(延时、遥控或条件触发的自动杀人装置)。

    在电梯这样一个结构相对复杂、控制精密的狭小空间里,如果有熟悉其内部结构和运行规律的人提前做手脚,设置一个隐蔽的杀人机关,理论上是可能的。

    那么,剩下的可能性主要集中在:

    凶手在房间外暗杀死者——本案现场是移动的电梯,且监控显示电梯中途未停、门未开。

    凶手制造房门锁上的假象/凶手杀人后没离开房间/利用钥匙从内侧锁上门/利用工具从外侧把门锁住/使用某些手法令门自动上锁——这几条主要针对传统固定房间的密室,本案是移动的电梯厢,且门由自动控制系统控制,不适用,基本排除。

    那份讲义系统地归纳了密室杀人的各种可能类型和手法。

    受害者误中圈套杀害自己(某种诱导或逼迫受害者触发致命机关的陷阱)。

    这两种手法的共同特点是:

    死者自杀伪装成谋杀——现场未发现枪械,且从弹道和死者中弹姿态看,几乎不可能是自杀,排除。

    虽然从监控和现场环境看,袁博和徐开心在案发时段不具备离开值班室、前往电梯作案的条件,初步排除了他们的直接作案嫌疑。

    这正好可以解释为什么电梯内只有死者一人,且无人看到可疑人员进出。

    那里可没这么舒服,连张像样的床都没有。”

    在给宾馆所有相关人员做完初步排查、排除嫌疑之前,任何人都不能随意离开。


努力加载中,5秒内没有显示轻刷新页面!

  • 上一页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