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页(2/2)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高老太哪里愿意,又有小儿媳在一旁怂恿挑拨,这个小儿媳是她的远房侄女 ,是她亲自给小儿子挑选的 ,自认为跟她是一条心的。而且她也觉得小儿媳说的有道理,就提出来互不打扰也可以 ,既然高鸣的房子都让她给卖了 ,她不是要调走吗?那这个妇联的岗位就留给她们老高家,当做补偿了。



    于艳这边也很干脆,她是真的怕高家的人来找麻烦,她为了筹钱把县城的筒子楼给卖了,因为只有一个小单间,而且房屋的产权还是归属于高鸣他们单位的,只有居住权和使用权,所以才卖了一百五十块钱,就当是房屋转让费了。



    现在的局面就是高家人多势众,老太太撒泼耍赖,妇联的工作人员看再耗下去也没什么用,就劝于家哥嫂跟她们先回县里。



    于艳无法,只能说了自己要离开这里,以后她和高家人再无瓜葛,希望她以后不要再来闹事了,既然看不上一个孙女,那就不要再来打扰她和孩子的生活。



    好在做了几年妇联工作的于艳振作了起来,丈夫不在了,她还有女儿要养,娘家人始终不放心于艳母女俩,正好于艳大嫂所在的纺织厂工会有人要退休,就想着让于艳把这个职位给拿下,这样以后于艳搬回娘家住,老太太还能帮她看着点儿孩子。



    在发放抚恤金的时候,高老太对这个分配结果也是颇有微词的,又听说了于艳把高鸣单位分的房子给卖了,顿时闹到了妇联大院,质问于艳想要干什么?



    于艳有在妇联工作过的经验,年龄学历也都合适,但是人家跟你非亲非故的,也不会平白把工位让给你,所以这工作还是要花钱买的。



    工作人员也无法,这种事情就算是报了公安,估计也处理不了,毕竟那是个未能正常出生的死胎,不是活生生的人,老太太还是名正言顺的亲属关系,这事还真就不好办。



    于家大哥气的不轻,他妹妹嫁的这是什么人家?毕竟两家离的远,就在几年前结婚的时候接触过两次,当时感觉高家人还不错,他们近几年接触比较多的只是高家老二,没想到妹夫刚去世,高家人就露出本来面目了。还好妹妹两口子平时住在县里,不常回家,就看这老虔婆的态度,真跟她一起生活,还指不定被怎么磋磨呢!



    高老太太哭天抢地的控诉他那不孝的儿子,让她白发人送黑发人,还有那未能出世的可怜孙儿,现在连儿媳妇的娘家都欺负上门来了,这是要逼死她这个老太婆呀!



    其实工作人员也是一肚子的气,她们平时的工作就是帮助妇女儿童,于艳是她们的同事,现在丈夫死了,她又刚刚失了孩子躺在医院里呢,唯一的女儿还被婆家人虐待,真怕她会受不住接连的打击。



    高老太太耍无赖,明摆着不会再配合了,这个时候她那两个儿子也出现了,小姑娘被虐待的时候不出现,亲娘挨打的时候不出现,刚刚乱作一团的时候也不出现,现在看事态平息下来了,他们出来撑场子了,高老太还真是养了两个好儿子。



    麻绳专挑细处拧,不禁让人感慨,造化还真是弄人……



    于艳不可置信 ,高老太太的要求又一次刷新了她的认知,这个人还真是毫无底线可言。

    最近这两天奶奶看她特别不顺眼,动辄打骂,今天更是变本加厉,小姑娘都要绝望了,没想到外公外婆来了,孩子这几天挨了不少打,过的胆战心惊,大哭一场后,晕了过去,孩子浑身滚烫,竟是发起了高烧。



    老太太见于家的那个母老虎走了,也就不怎么怕了,她还颇有些理直气壮的回怼工作人员道:“什么叫偷偷领走的?那难道不是我家老二的骨血吗?就算没能出生,那也是我的孙子!他妈妈没本事保住他,我把他带回家还有错了?”



    高鸣的抚恤金有三百块,按照法律规定,这钱有一半属于高鸣的父母,剩下的一半才能属于她们母女俩。



    毫无底线



    工会的那个职位还是很抢手的,人家要价五百块钱也不算多,这还是看在于艳大嫂的面子上,又听说了于艳的艰难处境,才特意给她一段时间筹钱的。



    问她具体怎么处理的孩子遗体,高老太太就一口咬定埋山上坟地了。这年代还都是土葬,山上的坟到处都是,这也不好查证。



    于艳的大哥大嫂留了下来,跟妇联的工作人员一起询问高老太太,为什么要偷偷把那个孩子的遗体领走?



    于家老两口也顾不得收拾高家的老虔婆了,赶紧带着孩子往医院赶。


努力加载中,5秒内没有显示轻刷新页面!

  • 上一页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