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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右手是一只银白色的机械手臂,郑宁一出神地望着这只手臂,想起了用它扭断响蛇脖子的场景。



    郑宁一毫不害怕,凑上去拍了拍那颗脑袋,说:“我放过你啦,你快走呀。”



    郑宁一轻笑一声,拧断了响蛇的脖子,他把咽气的响蛇丢在地上。



    单单一个客厅就是他以前在贫民窟住所的三倍大。明亮的卧室和柔软宽大的床,堆满食物的冰箱,还有取之不尽的热水。



    郑宁一的笑容又加深了一点,谄媚地道谢:“谢谢金哥,谢谢尾哥。”



    郑宁一觉得无趣,打开了热水往身上冲。



    “流浪狗做久了,想做金哥的狗?”



    这只臭老鼠。



    郑宁一也不恼,依旧讨好的笑着,说:“是,只有像尾哥您这样厉害的人,才能做金哥的左膀右臂。”



    温热的水流冲刷着瘦削的身体,苍白的皮肤上遍布着大大小小的青紫色伤痕。



    郑宁一低下头,笑容骤然消失,神色阴沉。



    响蛇被绑住手脚,被郑宁一掐着脖子,脸因为缺氧而涨的通红,只能艰难地求饶:“别杀我!别杀我!郑宁一,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



    郑宁一被尾鼠带到响蛇原来工作的地方,顶替了他的位置。



    微微一抬脚,勾着郑宁一的下巴,又把他踹倒在地上。



    男人嘴里发出沙哑的笑声,像把破旧的风扇。



    郑宁一做梦都梦不到的东西,此时全都触手可得。



    吃到隐隐反胃,甚至有些胀痛,郑宁一却觉得爽。



    郑宁一杀了响蛇。



    郑宁一点头哈腰送走了尾鼠,慢悠悠打量起了响蛇的住所。



    感受到食物在胃里翻涌,这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郑宁一吃饱喝足,把浸湿了血污的衣服裤子全都丢进了垃圾桶,赤裸着走进了浴室。浴室门口有一块镜子,他好奇地把头伸到镜子面前,看到脸上全是血迹和泥垢。



    “好狗儿,记住你吃的药。”尾鼠喜欢被捧着,语气也没那么讽刺了,“一周一次,别忘了。”



    郑宁一应道:“哥说的是。”



    他从没吃过这么多新鲜的食物。



    在尾鼠走之前,郑宁一问:“尾哥,我什么时候能见到金哥?”



    男人偏头点了一下黑色的蓝牙耳机,突然眼神一凝,看着地上郑宁一,两颗细小的眼珠在眼眶里转了转。片刻后,说:“好狗儿,你的福气到了。”



    尾鼠笑得露出满口的黄牙,嘲笑他的异想天开:“你一个普通人,做个看门狗就已经是顶了天了。想见金哥,哼。”



    郑宁一用手臂胡乱擦了一下嘴边的鲜血,笑着说:“是,能做金哥的狗,那是几世修来的福分。”



    



    他用实力向尾鼠证明,他比之前的走狗更强。



    响蛇的眼睛还瞪大着,眼球向外凸起,像是还活着一般,死死地盯着郑宁一。



    左手粗糙的指腹轻轻按在脸颊上,把嘴角推着上扬。瘦削的脸庞被按出一个酒窝,下意识露出讨好的笑容。松开手指的下一秒又恢复了面无表情,眼神里透着阴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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