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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认识她比孙向明早得早的早。
眼看着就快迟到了,她还一会去揪朵小花,又会去抓一朵浮在空中的柳絮。
“早”
站在门口阴影里的黑衣人嘴唇翕动着,却终是什么都没说。
袖子里的针管掉落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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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的衣服除了内裤都被扒干净了,指尖触上他的颈动脉,还有气。
丁雪死了。
孙向明静静躺在地板上,口吐白沫,了无生机。
他死了。
丁雪就以这样仓促的姿态闯进了她的人生里,一待就是数十年。
“李老师早”
来人不再耽搁,沿着消防通道向上跑,即将推开铁门到达五楼的时候,旁边的洗手间里走出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耳朵上挂了一只微型麦。
那天她刚和丈夫吵完架到学校检查值日。
学生们陆续进校,少女扎着马尾辫一蹦一跳地走长街上过,彼时春光烂漫,杨花飞舞,空气里漂浮着细碎的尘埃。
她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攥住了他的手臂,用门砰砰地挤压撞着他的胳膊。
……
便衣!记
“是我,是我劝她结婚的,是我,是我……害了她,但凡我当时要是勇敢一点,她就不会遇到孙向明这个人渣,我们也就不会是今天的结局”
她眉头一皱,又看见她停留在了校门口卖煎饼的小摊上:“还不快点,要迟到了知不知道?!”
少女眼睛亮闪闪得,语气也脆生生地:“老师,你眼睛好红,不要不开心了,我保证明天不迟到啦!这朵花送给你,要多笑笑哟~”
黑衣人从四楼的天井一跃而上,窜进了消防通道里,厚重的铁门被推开,一个人立马软趴趴地倒了下来。
大爷呵呵一笑:“行,小姑娘快去吧,别迟到了”
到底男女力气有悬殊,孙向明回过神来,掐住她的脖子把人踹开,又反扑了上来把人摁在地上死死卡着她的喉咙。
那时候她是老师,她是她的学生。
那样天真明媚的少年人又有谁能不爱呢。
来人心里微微一惊,旋即,眼里蓦地溢出一抹狠色。
李诗平的脸色逐渐变得青白,她徒劳无功地挣扎着,去掰他的手指,脑袋逐渐偏向了一边,偏头看见那支针管的时候,眸中突然迸发出了一股强烈的恨意。
孙向明骨头都要被挤碎了,从喉咙里发出撕心裂肺地哀嚎。
就是这股力量驱使着她,张开手指一点一点把针管摸进了手里,她在这个瞬间难免想起了第一次和丁雪见面时的场景。
她说的平静,却又不可抑制发起抖来,针管空掉的时候,她跪下来捂着脸哭了。
两个人撕扯着摔进了屋内,撞倒了玄关,外卖洒了一地,孙向明想叫,女人顺手抄起掉在地上的毛巾想去捂他的嘴。
丁雪回过头来,不情不愿地摸了摸肚子,还是把钱放进了卖煎饼大爷的铁盒里:“爷爷,您帮我留着,我明早来拿”
“你知道我最后悔的一件事是什么吗?”李诗平把针筒里的最后一点液体全数推进了他的血管里。
她背着硕大的书包踩着铃声往校园里跑,跑过她身边的时候却又停了下来,把刚摘的那朵玫瑰花递到了她面前。
“早”
脖子上有一个细小的针孔,应该是被药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