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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路九眯起眼仔细一看……妈的可不就是叶明绅!

    不过一路上路九不脱他身上那件大破褂子是有原因的,褂子里有两个暗兜,里面塞了大大小小好几十张银票,足有一本书那么厚,外加他和赵奕身上又带了不少现大洋。

    路九其实对吃喝穿戴不算太讲究,但是自从看了叶明绅那西装皮鞋的打扮,觉得自己怎么着也不能太掉价了,不然两人往那一站不般配是小,反正衣服一脱都光屁股了管你般配不般配,可被叶明绅看不起是大。

    赵奕看了一眼面前的建筑,“这里一看就是高级的地方,你这样子别说进去了,到了门口人家不赶你都算好的了。”

    结果走到了一家夜总会门口,几个穿着旗袍的女人肩上披着流苏的披肩,手里拿着烟卷儿边聊边笑着进了五颜六色的玻璃大门,其中一个还瞅了路九一眼,眼神里说不清是什么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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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开始那卖货的还瞧不起他俩,也难怪,看身上穿的就不是有钱人,直到路九把两把大洋拍到桌上,堆得跟小山似的,这才急忙露出笑脸。

    “行了行了,知道了!这不正打算带你去吃好吃的么……”路九一边说一边走,刚走了没两步,一辆黄包车停在了他们前面几步远的地方,从车上下来一个人,看着眼熟。

    叶明绅和以前不一样了,倒不是说样子变了,而是穿戴。不是以前那时髦的白衬衫西装背带裤,一看就是个富家少爷,而是墨绿的军装,笔挺的马裤,脚上一双擦得铮亮的小牛皮靴子,整个人往那一站就是四个字:英姿飒爽。

    看到这一身装扮的叶明绅路九眼都快直了,都没怎么感叹能这么快找到叶明绅,满脑子想得都是:把这穿军装的叶明绅压在下面干一回那得多过瘾!

    既然来了大城市那就得吃点好的、吃点新奇的。想是这么想,可两人人生地不熟,想找个吃饭的地方还真不容易,普通的馆子路九又不愿意去,非拉着赵奕要找大饭店。

    两人先找了个理发馆把头发打理了一下,又刮了胡子,收拾干净之后总算有个人样子了。

    路九打了个激灵回过神,笑得嘴都要咧开了,“快追!”刚要抬脚却被一把扯住了。

    路九反应过来,不过这也不算什么大事,他笑了一声,“那就先换衣服去。”

    下了人力车,他看了一眼表,匆匆掏出钱给了车夫,连找钱都没要直接进了夜总会。

    “你看看你自己现在这副样。”

    “怎么了?”路九一脸不解。

    当山贼的没钱……笑话!

    这一路颠簸,风尘仆仆地来到潮海市,先不提路九那满脸的胡子,他低头看自己脚上那双沾满了泥巴的破布鞋,默默无语。

    “你还好意思上去追人家?”赵奕嫌弃地白了他一眼。

    世道虽然一天比一天不太平,但钞票是永远都能花出去的。

    “拿几件衣服来,大小你看着办!”路九大手一挥,“样子要好的,料子要有档次,少拿破烂玩意糊弄我们!”

    “行啦,”赵奕叹了口气,“人都走了你还要看到什么时候?”不过连他都不得不承认,路九跟这叶家少爷可能真有点儿缘分,这么容易就碰着了,不过是不是孽缘就不好说了。

    越想越饿,于是他大手一挥,“走!吃饭去!”

    赵奕站在那里对买衣服没什么兴致,他是真饿了,现在给他再好的衣服也不如一个大饼实在。不过路九是铁了心的打算去追叶明绅,他也只能陪着了,谁叫他不认识路。

    售货员急忙讪笑着点头,来回打量着路九和赵奕的身高体型。

    路九正看得发愣,赵奕伸手扯了扯他的袖子,“大当家的,还是先吃饭吧。不管你想怎么折腾也得吃饱了才有劲儿啊……”

    然后路九拉着赵奕一起直奔他刚才看见的挂广告牌的大楼,那是间百货公司,进去之后直接找到了男装柜台,无论西装还是皮鞋都是时下最时髦的款式,当然也不是一般人能消费得起的。

    老天还就是爱开这样的玩笑,路九他们刚到潮海市不过一个小时就找到了叶明绅,说是“有缘千里来相会”都不过分。

    叶明绅完全没注意到路九,而且光后者那身打扮看见了想认出来都不那么容易。

    路九站在原地,两眼还直勾勾地盯着叶明绅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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