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1/2)
郑晴也做了个梦,梦里他纹了他的第一个纹身,在脖子正面。是他二十岁的那年。
那时候他爸死了不到一年,他还在上大学。他哥才开始完全接手家里的生意,成天应付着一群别有用心的老头子,忙得晕头转向连吃饭都紧着时间更别说腾出空来管他。
于是郑晴也自作主张地退了学,把账户里的钱都给转出去,没通知他哥一声就搬出了家。
等到郑敏终于站稳脚跟,想起自家弟弟的时候,才发现郑晴也早就跟霍家那个小儿子混得不成人样。
当然,所谓的“不成人样”是郑敏嘴里说的,实际上郑晴也到现在也不觉得自己当初做了多离经叛道的事。
他之前的二十年一向都循规蹈矩,但事实上他从来都不平庸。显赫的家世和优异的成绩让他不论走到哪里都算得上人群的焦点。就算他那严厉冷淡的父亲活着的时候从未赞美过他,也显然不为有他这样的儿子感到丢脸。
郑晴也倒是可以一直这么活下去,只不过他觉得没意思罢了。尤其是在他爸没了之后。
也许父亲在世时,他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讨他开心想博他关注。不过郑晴也规规矩矩了这么多年,显然没有任何成效。
郑晴也承认自己一直以来对来自父亲的肯定有种病态的追求,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的一生。
所以父亲去世后,这种漂泊的没有目的地的感觉每天都折磨着他,郑晴也发现自己没有任何追求。
那时候他还没退学,偶然间看到了霍潮手指上的纹身,郑晴也突然就很好奇,纹身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于是他没有任何犹豫,随意选了个面积大的图案就让人纹在了脖子上。
脖子上的那块皮肤格外单薄,尤其是正面,过程中其实除了疼没什么其他特别的感觉。
不过郑晴也倒像是找到了乐趣,他从这种新奇的体验中获得了难以言喻的兴奋感。当针尖刺入肌肤表层时,他好像能感受到细密的刺痛没入皮肤后的焦灼感,连带着血液鲜活地流经四肢百骸的声响都清晰起来,他的整个皮肤都在发烫,尽管霍潮一直调笑他,说如果他哥知道一定会杀了他。
郑晴也摸着脖子上的那块崭新的烙印,不甚在意地想,那又怎么样呢。
他在第二天就申请了退学。
郑晴也就从那天开始把自己和过去完全分割开来。他开始尝试很多新的事物,纹身,穿孔,喝酒,抽烟,旅行,去唱歌,赛车,打拳,赌博,玩女人,甚至玩男人,并且乐此不疲。这其中的大多数他都不喜欢,但他也不是为了喜欢才来做这些,他只是渴望做,因为尝试的过程总让他兴致高涨。
郑晴也在这些富二代的圈子里一直玩得很疯,他觉得自己这不是堕落,毕竟堕落这个词的字面意思是“思想和行为向消极的方向倾斜”。他并不消极,相反他从那些从来没接触过的新鲜事物里找到了另一种人生,大概是不用看父亲的脸色不活在讨好和迎合里的另一种洒脱。
而且他既不害人,也不害己,有分寸也不触碰底线,他有什么错呢,最关键的是,他父亲还为他留了那么多钱。
不过在他哥看来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郑敏知道他退学之后气得要死,扬言要把他赶出郑家。郑晴也很可惜,因为就算被赶出郑家了,他还是有钱继续疯。
更何况郑晴也那个溺爱弟弟的哥从他二十岁一直念叨到他二十五都没把他赶出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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