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谈恋爱吗(1/2)

    我和文楚誉到了操场上没打几分钟球,班长就来喊走了我们。

    回班的路上我问他是不是信息课被占了,他说不是,是班主任今天亲自去机房查了考勤。点完一圈名发现我俩不在,扬言要收拾我俩。

    班长尽职尽责地把我们领到老班的办公室门口,又分别拍拍我俩肩膀道了声保重,便一溜烟似的跑了。

    文楚誉跟我说,待会儿进了办公室,只要表情够羞愧,认错态度够诚恳,保证下次绝不再犯的誓言够轰烈,那就万事ok,老师不会继续刁难的。

    我点头说好,但其实并没有往心里去。因为那一套只是说起来轻巧,搁他身上管用,搁我身上未必。

    文楚誉他积极向上的性格谁见了都喜欢,而且还嘴甜会说话,总能把老师同学哄得团团转。我没有他这样的好本事。

    结果班主任没骂我们,而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给我们讲道理。讲专时专用,讲校规校纪。

    我记得我们校规校纪里除了“禁止无故旷课”之外,其实还有这么一条,叫做禁止男女同学交往过密。理由很简单:学校是学习的地方,不是搞对象的地方。

    老师们会大声呵斥并排而行的一对男女,却从来不会理会两个男生或者两个女生肩搭肩手挽手。

    因为同性之间不会迸发出爱情的火花,是全人类的常识。

    就在十分钟之前,我还在学校厕所的隔间里和文楚誉搂在一起接吻。我们虽然没在谈恋爱,但我们这算不算交往过密?

    应当是不算的。校规只规定了“男女同学”,而我们都是男的。这不是违纪,是彻底地游离于常理与规则之外。

    法无禁止即自由。

    这是不是代表我在学校里可以爱他,可以肆意妄为,可以躲在一个阴暗潮湿又肮脏的角落里,跟他接吻,跟他性交?

    我会把他抵在墙上,抬起他的腿,逼他低头看我的鸡巴是怎么插进他身体里的。阳具在他体内进出,顶得他的小腹一耸一耸地隆起,他受不住这样激烈的性事,只能模糊着双眼呜呜求饶。

    在我走神的这段时间里,文楚誉已经油嘴滑舌地承认完了自己错误,还让美女老师别生气。老师笑着骂他,玉手一挥,饶过了他和我。

    但这事不能就这么过去了,我俩得去班里现写一份保证书,字数不用太多,下课就交。

    文楚誉那满嘴抹蜜地哄人的模样我看着就来气。我只想把他的脑袋按下来,让他舔我的鸡巴,喝我的精液。他的嘴这么能说,干点别的肯定也利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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