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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晟暗暗观察了半天,也没看出来,他们到底对哪一样点心有垂涎之意。
直到脖子仰到了极致,那颗近乎混圆的球才落在了地上。
球
因着蹴鞠不是主流,齐晟这个球虽然新奇,但流传不广,三个人里也就齐斌听说过。
“诶。”白鸽清脆地应了一声,笑盈盈地去了。
球又弹了起来,竟然有刚才一半的高度。
只有齐斌笑嘻嘻地说:“我听说六弟手里有一个扔到地上会蹦的蹴鞠,不知道能不能让咱们开开眼界?”
“这有什么?”齐晟对王进宝道,“去,把我的球儿拿出来。”
当齐晟把蹴鞠发展成了爱好之后,玫嫔觉得那个球不大合适了,就又照着后世足球的大小规格,重做了一个。
小孩子都喜欢新奇的玩物,这个像藤球又不是藤球的新鞠一下子就吸引了三人的目光。
但齐斌也没想到,落了地还能再弹这么高。
“来,你们也都试试。”
这个球还是玫嫔做的,但已经不是原先那个了。
齐晟对他们三人说:“今天已经不早了,我也就不留你们了。明天都早点儿来,试试你们在蹴鞠上有几分火候。”
原先那个极小,也就和红柚差不多大,里面还装了铃铛,一看就是小孩子的玩意儿。
齐晟的饭量和力气都遗传了淑妃,因此小小一个人,抱着一颗足球轻轻一抛,球就高高地飞了起来。
“白鸽,把刚才的点心一样装几盒,给他们带回去,算是爷给的见面礼。”
唉~这些事,明天再想吧。
特别是沈介,他爹为了不让他在六皇子这里吃亏露怯,还专门到街上找了一个常年玩儿蹴鞠的闲汉教他技巧。
齐晟想扶额叹气。
——他就是想找几个能一块儿玩儿的小伙伴而已,最好都是调皮捣蛋的那种。
但跟了他之后,出彩是别想出彩了。
球是他每天都要玩儿的,也就没有收起来,王进宝很快就拿出来了。
他们既然能做了齐晟的伴读,在家也都是练过蹴鞠的。
因为调皮捣蛋,基本上就约等于皮糙肉厚,在家里就没少吃竹笋炒肉。
一般心防重的人,对自己的要求一定很严苛,在同龄人中也必定出彩。
然后,神奇的一幕出现了。
卢文和沈介都老老实实地起身,拱手应是。
可是谁知道,弄到最后,四个人里,有两个都是他最头疼的类型。
再加上齐晟的力气出人意料的大,三个伴读的目光不由自主地顺着那球往上看去。
今天已经不早了,他该吃晚膳了。
因为他自己是不会出彩的,作为他的伴读,谁敢比他更出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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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球的材料是磨光了毛的豹子皮,带着斑纹,十分漂亮。
此时,他心里已经在思索性如果要用这个皮球实现藤球的技巧,该怎么调整力道了。
这两个孩子,都属于心防极重的那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