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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慰他。”

    张真人走了之后,院子瞬间变得安静的可怕,永夜不由自主打了个冷颤。

    ……

    京城的一处角落里,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蹲在那里,这乞丐刚来了不久,开始还被这片的乞丐追着欺负,到了后来没有人再去打他,反而会给他一些饭食让他充饥,有时候是半碗馊饭,有时候是散发着臭味儿的鸡爪。

    因为他是在太可怜了,不知道经历过什么苦痛,他身上满是伤口,头发也少了一大片,裸露出来的头皮看起来血肉模糊,而且散发着一股股腐烂的臭味儿,苍蝇、虫子在上面飞来飞去,开始他还会伸手将蝇虫赶走,后来他也没有了力气,就任由它们去了。

    早晚他都会成为一具尸身,让更多的虫子蚕食他的皮肉,这就是他的归宿,谁也无法改变。

    大多数时间,他都垂着头,仿佛在昏昏欲睡。

    偶尔被巡逻的衙差踹醒,衙差抓住他的头发,让他露出面容来,不过下一刻众人就被吓住,那脸也是同样的血肉模糊,一只眼睛已经瞎了,眼皮贴在干瘪的眼眶上,看着说不出的恶心。

    “去养乐院里,今天有大户人家救济。”

    他这才爬起来跟着乞丐们一起向养乐院走去,就在他离开的时候,所有人看到了地上那令人作呕的脓血。

    这人身上的皮肉都坏了。

    其中一个衙差皱起眉头:“应该将他赶出城。”

    另外一个面露不忍:“算了吧,没有几天好活了,何必再为难他。”

    就这样,乞丐就在街头游走,看着人来人往。

    身上的疼痛一波波地向他压来,死亡对他来说应该是最好的归宿,可他还不能死,他还要找到一个人,救一个人,让他体体面面地活着,体体面面地离开。

    乞丐抬起头,露出一只晶亮的眼睛,然后他继续低下头,看那一双双走来走去的脚,他已经看了好多天,脑海中出现了各种不同的人。

    商贩、普通百姓、乞丐、衙差、大户人家的下人,这些人都有自己特有的装扮、气味儿和习惯。

    只从一双鞋就能辨别出那人的身份。

    如果他的鞋底已经磨薄,那肯定是因为走了很远的路,明明急匆匆地赶进城内,却突然放慢了速度,在城中一圈圈地转,若无其事地查看四周的情形,不愿意去酒店里吃饭,只在角落里嚼一些干粮,更不会找地方投宿,身上还有一股特有的腥膻味儿,那么这样的人就会引起乞丐的注意,因为这个人是他要找的朵甘思的信使。

    然后乞丐像跗骨之蛆般贴上那信使,直到信使将从朵甘思的密信交给前来接头的人手中。

    乞丐的任务完成了,前来捉拿的官兵将两个人团团围住。

    两个人发现周围有埋伏,知道上当,朵甘思的信使将密信放进嘴中,想要毁灭证据,那乞丐却已经上前摘掉了信使的下颌,同时手中的利刃抵上信使的胸膛。

    如果没来得及从信使口中夺密信,那么乞丐会毫不犹豫地开膛破肚,将证据拿在手中,因为这信函上面的字,一旦湿润就会化开,再也无法辨认。

    乞丐只有这一次找到证据的机会,他必须把握住。

    现在只要将两个人压入大牢审问,就能找到更多的线索,运气好的话,直接抓到大周通敌朵甘思的官员。

    兵部尚书洪传庭和宋成暄走了过来。

    顺利抓到了人,算是没有白费功夫。

    洪传庭道:“京中有人与朵甘思的探子来往,非同小可,我会立即写文书报朝廷,这些人先押入刑部大牢,等有了确实证据再另行提醒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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