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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歌道:“巡检司一百多号兄弟实在太少,如果我们去边境巡查,曹达的打手和民团趁后方空虚,趁机骚扰,留下的兄弟们恐怕不是对手。”

    “嗯!”

    “在!”

    司徒瑾冷笑:“曹达并没有那么糊涂,玩鱼死网破,光是我们三个,也会将他全家杀的一个不留!”

    司徒瑾很平静的点点头。

    ☆、十八

    “再加上我的黑鹰!”

    看司徒瑾决心以定,晋伯不动声色的点点头,朝

    即使这样,也是从荚县衙门捕快手里抢食吃,杨小迷是荚县的捕快头子,经常对他提意见,自从巡检司一出手,镇里的治安好了许多,他们一帮手下也闲的要死,外快明显缩水。

    他此次前往临月城,不仅仅是接母亲,还要进宫面圣述职。结果他的宫门外等了几天,新皇连面都不曾见!而且那些文武很多都换了新面孔,对他爱搭不理,即使是相熟的旧识,对他也退避三舍!连叙旧都不敢!让司徒瑾一阵阵心寒。

    这些一人抵千的精英,怎么可以被银子所困?为斗米折腰?!

    司徒瑾仍然我行我素,除了偶尔将查来的货物卖掉一部分,他还将自己为数不多的饷银补贴给急需用银子的下属,但是僧多粥少,不是长久之计。

    想到这里,司徒瑾大力一拍桌案:“什么枉法之徒!在下也要尝尝触犯这大青鸾的律法的滋味!晋伯!”

    “从明日开始,我司徒瑾就开始光明正大的做生意,打开巡检司的库房,让杨小迷来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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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人在书房内又开始秘密议事。

    区区曹达不足为虑,他是一个文官而已,除了猜人心,攻关系,善敛财外没有其它本事。擅长打仗杀人的司徒瑾最关心的还是他兄弟们的活路。

    晋伯道:“曹达现在还没有那个胆子,除非他的老娘和几个儿子不想见太阳。”

    朝歌不禁吹了个口哨,他的黑鹰的战头力可比荚县那些囊糠皂役强上太多,让黑鹰出动,简直是对黑鹰的羞辱。

    这一年多内,很多人看到回都城无望,有门路的人已经托关系悄悄离开,或是直言对他相告要回老家。不管手下的人是走是留,司徒瑾从不阻拦,大印一盖,就随他们去了,少一个人对他来讲也是少了一份负担。

    去他妈的!

    最后仍有一百多号死忠的兄弟留下,这些手下有人认命的在青阳镇安了家,娶妻生子。司徒瑾自己也准备将老母亲从临月接来在青阳镇安家,守在身边尽孝。

    是可忍!孰不可忍!

    “钧之,你可想好了?”

    他只好带着兄弟们在沙荒中来回奔波,抓个逃兵,拿个小贼,缉个走私,偶尔和边境的蛮族打一架,趁机罚没点战利品,还不够塞牙缝的!

    如果不查私卖私,他的兄弟们就没有办法活下去,刚才他看到朝歌脚上的靴子露出了脚趾,心里一阵恼怒,他这大哥实在是太失职!为了效忠朝廷,兄弟们过的人不人,鬼不鬼!连荚县土了巴叽的地头蛇也想触他司徒瑾的逆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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