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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2 章

    不知以前毛毛虫是不是也像这样,在不断重复的每一个寂寥长日里唯一的惦念便是翘首等我回家陪它玩上那么三两个小时。

    一夜无话。

    他在门口呆了呆,估计是从来没见过像这样玩水的狗。我若无其事地把爪子缩回来,然后跑到他面前故作天真地抬头望着他。

    因此董一杰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我趴在浴缸壁上把爪子探进去这样一幅画面。

    终于吃饱了,我瞄瞄那个站在洗碗池旁笨手笨脚地擦碗的男人,满足地打了个饱嗝,大摇大摆走回卧室去了。

    不用上班,不用买菜,不用为董一杰准备早餐,第二天我心安理得地直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

    填饱肚子以后全身上下都有劲了,我却逐渐觉出闷来。作为一条最特殊的狗,我当然不屑于撕咬抱枕或者抠挖墙角这样无聊的事,可除此之外也确实找不到什么正事可干。以往的生活重心全都扑在了董一杰和毛毛虫身上,而现在我只能漫无目的地在诺大的屋子里跑上跑下,最多到后院里扑个蝴蝶数数蚂蚁,隔空欺负欺负隔壁家的小花猫咪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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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现在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没有牵挂的人,也没有人牵挂我,如果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消失掉,估计也没有谁会为我奢侈地奉上一星半点伤心。

    除了毛毛虫。

    本以为又得饿上一整天,谁知下楼溜达的时候,在餐桌旁边的地板上,我发现摆上了清澈的食水以及几个蒸好了的速食包子。

    在我闷得发慌的时候,太阳依旧悬在空中不紧不慢地踱步。长这么大,我头一次知道时间少了会很痛苦,可原来多到奢侈的地步也同样是在受罪。

    记得从它还是一条刚开始长牙的小小狗开始,我们便从来没有分开过哪怕仅仅一天。它在我身边从软绵绵的小东西慢慢长成了威风凛凛的男子汉,为我带来数都数不尽的快乐和温暖,如孩子一样急切,像亲人一般体贴。这栋房子的每一处都曾留下它金毛涌动的身影,然而现在它却说不见就不见了。

    ……这确实是那个大少爷所能做的最好的东西了。我边啃着冷掉了的包子,边闷闷地想道。

    董一杰轻咳了一声,道:“跟我下楼,给你买

    一想起毛毛虫,心底便不可抑止地生出一片针扎似的疼来。

    不,不能说它不见了,任何人都可以作证它明明还好端端地在这!——然而,只有我知道,它确确实实是不见了!

    ……这真令人丧气。

    所以我才加倍地想念它,不知道它现在究竟在哪里,不知道它遇到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境况,甚至不知道它是不是还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某一个角落。

    想着想着我自己也脑筋打结了,到底我是谁?谁是我?简直是乱七八糟匪夷所思!

    晚上董一杰仍然是带着方定一起回来的。他们到家的时候,我正在浴室里无所事事地把爪子探到浴缸里去清洗,然后鞠点水出来擦擦嘴边的毛。自己洗不了澡,但洗洗爪子洗洗脸还是可以勉强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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