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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再见了,季澜。
天时地利人和,我把她送回了三年前的考场。
又比如,永世不得超生。
黑暗中,小姑娘果然抖了抖。
我思索了一下。
哭哭啼啼吵吵闹闹的,烦得很。
“来...来了吗?”
鲜血的味道。
以实体形态初见的第一眼,她选在了男厕所。
这世上哪有什么重生。
去陪她。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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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满意,狼豪一挥,定了我的归处。
其实送她回去的那一瞬间,我也觉得自己解放了。
所以,就拐出去,吃了吧。
“郑鳟,你还觉得自己有投胎的机会吗?”
☆、第62章 【慎买!】「方夏番外」第一人称
换了个方向。
我眼里的弹指一瞬,于她却是漫长的一千多天。
开了口:“宿主季澜,我是你的重生系统233。”
她说:
这一疼,就疼了三年。
我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又扫起几张纸。
不方便直接作陪,我便顺手抓了只刚出生的小鸡,掏干净了它的五脏六腑,又放进清水干干净净地去除异味。
她说,自己的高考志愿被改了。
接着,就是几百年来如出一辙的开场。
二丫是被我吃了的。
她说,自己被姨夫给诬陷了。
只可惜啊,有些东西啊,是骨子里与生俱来的。
不好意思,扫错了。
【6】
很美味。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人称三部曲之方夏。
【4】
我摇头。
三年后,终于有了机会。
碎碎念,想到哪写到哪。
——刀山地狱。
和小姑娘的南柯一梦罢了。
叽叽喳喳的,吵得很。
我不是个喜欢恃强凌弱的老妖怪。
哦。
其实两百多年前,看到这个面善的阎王时,我就知道没有了。
人死得太久了,对时间就没有概念了。
最后的最后。
比如嗜血的习惯。
呵,我郑屠夫不管生前还是死后,都不喜欢女人这玩意。
【5】
比那些用来供养这个干枯躯壳的人间零食,美味多了。
小姑娘这辈子叫季澜。
没骗你们,真
甚至开始构想下辈子在这个社会主义国家一片赤诚热心发展的完美宏图。
我叫方夏。
所以。
让她重新开始。
所以,阴风阵阵,扫起了墙角的...粉...粉红内衣?
两把镰刀勾人魂魄,就这么再次把我勾回了阴曹地府。
接着封住身形,附着上一缕微弱的魂魄。
自我介绍。
只求一个告别的机会。
我又杀生了。
她说,自己过得很难受。
我第二次见到了黑白无常。
【7】
两百多年过去了,阎王依旧笑眯眯地问我:
临走前,我大闹了一回地府。
每天都在三十平米的豪华大床上醒来。
碎碎念碎碎念,听得我脑壳直疼。
还童养媳?
不过是老妖怪的一时兴起。
那只鸟整天整天地仗着个大,欺负我这个弱小的躯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