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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走,不知道咱们什么时候再相见?”

    买不起啊。

    “也是沾了岳母和妻子的一些便宜。”刘之烨说了实话。

    卖豆腐哪怕是体力活,那做豆腐之类的,也要技术含量的。

    刘之烨走街窜巷那些年,是见识了社会底层中的生活百态的。要说荣娘家能好好的过着日子,除了真有一些机缘外,也是荣娘家有一门手艺活。

    这是一个穷人吃不饱饭的时代,这是一个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时代。

    “我……”

    特别是乞丐堆里,多少是些少年郎。

    建业城里,可不缺了早早夭折的穷家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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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们走走。”刘之烨指了院外的巷子。这时候,李山红了脸,这是酒意上脸,他人却没醉的。只是因为喝酒爱红脸罢了。

    李家在这一片能混个温饱,甭管多穷,头顶总有自家遮了暑意寒气的屋舍。为什么?

    那些乞丐啊,甭管老少的,每一年的冬季,冻死的数目是不小的。

    贵人们锦衣玉食,百姓们吃糠吃粗粮,喝稀粥,也就图个温饱的。这还是好年景,若是遇了天灾人祸的,家门破落就是一眨眼的功夫。

    在席面吃好后,众人给李山赠了一些力所能及的盘缠。都不多,倒底是心意。

    朝廷要收税,要让交赋。名目总总的捐苛,可是不少的。

    到如今的日子,刘之烨觉得他真是得了天大便宜的。毕竟,当年就是丈母娘和妻子荣娘收留他?他现会流落在哪儿?

    等众人皆一一离开,散了场时。

    想出头,难、难、难。

    这一点,对于熟悉他的刘之烨而言,是知晓的。

    刘之烨知道的,问题也有一部分出在了他的身上。

    能保住了家产,还不是因为李家有一个里正在。

    这些年了,李山在行会里做事,也是给朋友兄弟们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大家伙能交好,总是有真好感情的。

    刘之烨留了最后。

    李山没拒绝。

    巷子里,这时间不多,天正热呢。

    李山心中,对于刘之烨还是羡慕的。

    乐于在李家小宅子的院中吃酒?那是因为李家的堂屋不够大,坐不下那般多的人。还有嘛,就是李家小宅子的院中有一颗种了二十年老树,这树荫下也是纳凉的好地方。

    毕竟,不是谁都能得了贵人的相赠银钱。而且,因为那一笔银钱,刘之烨从一个走街窜巷的货郎,正式摇身一变,就成为了秀水里坊的里正。

    刘之烨说这话时,倒真觉得时间苒苒,大家伙是真要各奔东西了。

    二人出了李家的小宅子。

    在这个知识与技术,都是敝帚自珍的时代里,荣娘若是知道了刘之烨的想法,荣娘也得说,一饮一琢之

    里正这位置,在李山眼中,就是一个好位置啊。

    瞧瞧这一片,哪怕是外城西区,最是穷人聚积的地方。许多的人,那住的屋子也是租赁来的。为何?

    再则嘛……

    第47章

    李山笑了,他说道:“你跟我不同。三郎,你有家有业的。如今在建业城的秀水里坊那一块儿,也是一号人物了。至少,于咱们兄弟之间,你是真正的有前途。”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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