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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笙低垂下眼睛。将斗篷展开披到身上,修长的手指挽了前头的线绳,顿了顿,轻声道:“那你若是不嫌弃我手艺差,等回头有了空闲,我亲手帮你做两件。”

    王十三此时穿了一身粗布衣裳,看上去就是个寻常的乡下人,赶车的话大家拿他当下人看,到是很少会有人注意,但若陪着文笙去住店,还住一间房,肯定是不成。

    王十三连连点头,他不觉着文笙这是对自己的女红没信心,脑袋里思绪已经飞走:文笙要帮他做贴身的衣裳了。要做得合适,可得先量尺寸。等晚上了他躺在被窝里。脱了衣裳,叫文笙这里量量,那里量量,嘿嘿嘿。给个神仙也不换!

    王十三笑笑,有些得意地道:“这就换,你帮我置的衣裳我带着呢,这一路鞍马劳顿的,我怕磨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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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笙眨了眨眼睛:“有的是银子?这好长时间了,你的银子不是都交给我管了么?”

    王十三怔了一怔,没想到她问价钱的事,摆了摆手:“能有多贵,天马上就热了,若非乐城这会儿来了这么多赶热闹的,我还能再把价钱往下压压。没事,十三爷有的是银子。”

    王十三狼吞虎咽把剩下的包子一扫而光,指了斗篷道:“试试这件怎么样,刚才从他们家门口走,我扫了一眼,就觉着不错,再说它还有个帽子,可以遮一遮。眼下你可是大名人,这么多双眼睛盯着,你若戴个斗笠帷帽什么的,反而引人注意。”

    勾引老子?不行,老子绝不上当!

    十三买回来的这件斗篷还挺好看的,绛红色不招摇,穿在身上显得人既秀美又端庄,帽檐领口上镶了一圈白绒绒,给斗篷平添了一分娇柔。

    王十三被她目光勾得心痒难熬,又想今天晚上终于可以共枕而眠,连呼吸都急促了些。

    王十三连声道:“不嫌弃,不嫌弃。若是太麻烦就算了。咱们外甥提灯笼。照旧就可以,缝衣裳很伤眼睛,你又整天看书练琴。可别累坏了。”

    文笙见他两眼发直,脸上露出

    看吧,十三想的就是这么简单。

    文笙松了口气,笑道:“那就只做里面穿的吧。”

    文笙抬手轻轻扯了一下他的耳垂。

    他费了好大的力气把目光移开,吞了口唾沫,才发现文笙不知何时丢了个钱袋子在他眼前。

    若是旁人买来,文笙多半要夸一声“眼光不错”,可王十三?文笙猜他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误打误撞。这斗篷用料做工无一不佳,不会是他径直买了店里最贵的一件吧?

    王十三嬉皮笑脸:“你忘了?我以前还攒了好多老婆本儿。”

    文笙白了他一眼:“拿着吧,大丈夫不能一日无权,小丈夫不能一日无钱。你把钱交给我,我还得费心费力给你保管。再一个,你也好歹打扮打扮换身衣裳,咱俩走在一起才像夫妻,现在这个样子,但凡长眼睛的就会生疑。”

    文笙闻言微微咬了唇没有说话。

    文笙笑笑:“我挺喜欢的,不便宜吧?”

    她的力道,介乎于拽和摸之间,带着亲昵,令王十三几乎把持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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