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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成了地狱里唯一的亮色。

    “呜呜呜呜!!!”

    青年在培养皿前站定,遑顾里面扭曲的肢体,用培养皿光滑的玻璃当镜子。

    南宫城哑着声:“宝贝儿,你怎么穿成这样?”

    我是想过忘记一切,?从头开始。

    南宫城微微挑眉,眼底闪过一抹惊艳。

    宋彬彬难以置信地看向郑启巍:“他说的是真的吗?他真的是我哥?”

    蓝明是要跟南宫城同归于尽!

    到了这个时候,他们也顾不得什么协议了。就算事情闹大,也总比出人命好。

    他微微一笑。

    珍重。”

    四周是阴森恐怖的实验品,来自南宫翰墨的呜咽不绝于耳。

    电子门缓缓打开。

    彬彬,我可以喊你一声弟弟吗?

    蓝明不耐烦地踹了他一脚,旋即蹙眉轻啧一声:“踹你都脏了我的鞋。”

    蓝明目

    青年的倒影有些模糊,依稀可见他清俊的眉眼。

    该死的,他早该发现的!

    “郑启巍,马上给南宫城打电话!”萧锦离迫切地说。

    绛红色的喜袍格外惹眼,旁边用金色的绣线点缀,胸口两侧纹上镂空的花纹,衬得他身姿挺拔,如松似竹。

    精致的喜袍完全贴合蓝明的身段,在这一方天地里,他性感得不可方物。

    蓝明用口红涂抹上唇,口红的颜色很淡,很好地遮掩住了他略显苍白的唇色。

    能解答这个问题的只有萧锦离,他搂过宋彬彬的肩膀,沉重地点了点头:“是。”

    此去一别,?永不相见。我很庆幸能有你这样的朋友,还有,我一直没敢告诉宋彬彬,我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我怕我一说,他会恨我,会讨厌我。

    但世事就是如此难料,?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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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仔细地用纸巾擦了擦鞋面,这双鞋做工精致,通体鲜红。鞋面上纹着龙凤图案,竟然是一双喜鞋。

    萧锦离闭了闭眼,手里的信纸像是有千斤重。

    对不起,哥哥要走了。

    郑启巍试着打了过去:“没人接。”

    “萧哥?你怎么……”

    然后便是一身大红色的喜袍。

    那是个冷血到骨子里的伪君子,在他眼里,骨肉至亲皆可利用。我不求你相信我,我只希望他让你做什么的时候,你自己多留一个心眼。

    蓝明回过身:“你来了。”

    南宫翰墨疯狂挣扎着,奈何嘴里塞了抹布,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

    彬彬,听哥一句话,小心宋长风。

    “我怎么知道的不重要,当务之急是阻止蓝明。”萧锦离眉头紧锁,这封类似告别的信让他更加坐实了心底的猜测。

    我这一生,受尽冷眼,生来就不光彩。我自问无愧任何人,我可以坦然面对所有人,唯独对他,我不敢。

    原谅我,只敢用纸笔写出这个称谓。我是个不称职的哥哥,我连认你都不敢,可我又那么贪心,奢望着能多陪你一会儿,哪怕一秒都好。

    郑启巍沉默不语。

    郑启巍紧了紧他汗湿的手:“别慌,我们马上去南宫家!郑二,报警。”

    ……

    眉间点了一簇朱砂,眉笔描摹间,似有灵气在他眼中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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