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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开始哼唱:
“我没有睡意,
周忻明回头,有些新奇问:“胜子今天怎么没喝酒?”
看官们在喧哗,仿佛他们才是歌曲的主角一边亢奋难抑。
“和她分开六年,我也终于敢回来了,回到这里,我的故乡,我认识她的地方。”
因为你,我变得从此不像自己,很傻气……”
偶尔文艺一下,也算个消遣。
周忻明微微笑:“肯定是陈坊的事吧。”
“没办法啊,只好一遍遍唱给她听。”
其中一个叫周忻明的,是这间清吧的入股人,所以特意请他们兄弟几个过来喝一杯,撑撑场。
除去林岳,还有其他几位好友。
景胜撑着脑门,心不在焉咬着面前的吸管。作为摇滚和电音的爱好者,这种芝麻糊一样哼哼唧唧无病呻.吟的曲风,他才不喜欢。
但她还是想,听完这首歌再离开。
唯独台上的男人目光涣散,没有看向任何一个地方,像是对着虚无的空气发问,没人知道他的那些情真意切到底撒往何处。
几句词,仿佛在说自己,适用得出奇。
知道陈坊是历史遗留问题,但如此庞大繁复,也是他始料未及的。
“我知道她来了,所以,我再为她唱一次这首歌,这首只属于她的歌。”
“我可喜欢老严的歌了,”周忻明望着下面攒动的人头:“有他在,这边不愁没生意。”
“搞音乐的人,难免都有情长梦想,可是,我当时非常不自信,以为自己会一直平庸下去。”
接下来,那什么民谣歌手的一段深情独白,听得景胜的鸡皮疙瘩都快漫出毛衣了。
此时此刻,稍低一点的坐席,忽地响起了延绵的尖叫。
严安开始拨弦,有清悦的前奏从他指尖流泻。
“她跟我学吉他,她啊,哪里是学吉他,不好好学,每天要我唱歌给她听。”
我就会叹息,
“他说头疼。”林岳替他答道。
景胜是被林岳硬拖出来喝酒的,连续几天,他都闷在拆迁的事务里,拔不出身。
心头都是你,
为什么叹息,
身边长年爱凑热闹的林岳,也跟着嚎叫,相当刺耳。
倒是身边朋友,莫名跟着激动叫好。
“我给她写了一首歌,除了她,我没在任何人面前唱过。”
“就这个很烦的姑娘,”严安停顿片刻,说:“我爱上了她。”
不想逃避,
是个鬼都知道,景胜在心里磨牙。
这一段,本来还耷拉着双肩,周身皆软骨的景胜,逐渐僵起了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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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知乐停在木梯上,对眼前的一切,并不惊讶。
他激灵了一下,想尿遁。
姑娘啊,怎么一想起你,
“歌的名字,也是酒吧的名字,归处。”
因为台上的男人,低眉弹唱的同时,渐渐仰头望向了一个地方,之后,眼光便不曾离开一毫。
—
“后来我有了个小粉丝。”
男人说完,酒吧里,顿时尖叫迭起。
“很烦吧,小女孩儿,最难缠,最拒绝不了的小女孩儿。”
台上的男人长叹一息:
没有道理,
“我回来了,你也回来,行吗?”
“就是我那个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