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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七点钟,韦达准时地开着他的橘红色两厢小福克斯到学校门口来接韦婉。
她深吸了一口气,宛若刚完成了一个仪式,然后郑重地说:“好的,我去。”
下午一点,韩絮哭丧着脸回来了,一进门就扑倒在韦婉的床上,叨叨痛诉:“XX公司说我们专业的只要研究生!妈的那点工资哪个研究生愿意去那儿工作……XX企业说只要男生,还有XX公司的条款太霸道了,简直就是卖身契,派去非洲安哥拉呆六年,我是不是也要嫁个黑人?”
童思芸。韦婉只听清楚了这个名字,别的,统统都不重要。因为濒死之时的执念,所以重生到五年之前,只是为了童思芸。
“啊,是……不是,表哥回来了,一起吃个饭……”韦婉用卷发棒夹住发梢,一边含糊地说。
“呃,我刚起来……”
“不……不,你去吧。我身体有点难受,先不去了。”韦婉说道。韩絮便顺手将韦婉放在桌子上的一沓简历拿起来塞进包里,嘟哝了句“那我帮你去投”,拿起水盆出门洗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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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达是一个有着伟大的音乐理想的,奋发向上的年轻人。他从音乐学院毕业后成立了一个音乐工作室,虽然一穷二白,但他相信有朝一日可以因为音乐而变成土豪,而且孜孜不倦地想要把他每一个人都安利到音乐行业中来。韦达为人性格不错,结交了很多音乐人,从知名的作曲大师到天桥上卖唱的吉他手。
酒吧离韦婉的学校很近,开车十分钟就到了。整间酒吧装修得十分上档次,因为刚开业,吧台前显得十分拥挤
韦婉的脑袋一时还没有转过来,韦达又补充道:“他们乐队的键盘手还挺有名气的,叫童思芸。哎我估计你也没听说过,跟哥一块儿去看看吧,你们大四的又没事干。”
韦婉赶紧安慰:“别着急,面包会有的,工作也会有的。”
韩絮依然在碎碎念着工作多难找,生活多艰难,大学生不如狗云云。韦婉顾不上听她抱怨,而是翻着自己放衣服的整理箱。衣服都皱巴巴地塞在箱子里,而且五年前的自己,穿衣品味实在不尽如意。
韦婉再度拿起手机,看到那个未接来电,是表哥韦达打来的。
“今晚你的打扮好隆重。”韦达小心翼翼从后视镜中打量着坐在后座上的韦婉,“没受刺激吧?我以为你会穿着背心拖鞋大裤衩就来了呢。”
韦婉深吸一口气,定了定心神,然后将电话回拨过去。韦达很快接了起来:“婉婉啊,刚才怎么不接电话?是不是还没起床?”
“今天晚上有家酒吧开张,请了一个乐队过来捧场,让我也过去凑凑热闹。乐队吉他手是我哥们儿,你要不要也跟着去,见见世面?”
韦婉挑了半天才选定了一件浅紫色的长袖连衣裙,配上深灰色的青果领外套,又急匆匆地翻箱倒柜去找化妆品。韦婉上大学的时候是个懒家伙,说是追求素面朝天的自然美,其实就是根本懒得涂脂抹粉。
韩絮打了饭回来,好奇地问韦婉:“你晚上要去相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