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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把绿毛递给于歌的橘子半路截下来,红毛迅速将橘子丢到嘴里,惹得绿毛一阵吱哇乱叫。
因为三个杀马特把楼梯挡的严严实实,女子从怀中纸箱后面探出脸,商量道:“不好意思?”
-哥哥,今天妈妈在家。
见红毛还是迟钝的一脸呆滞,于歌拍了下他的榆木脑袋,“她小腿上有淤青,走路的姿势来看,腰应该也不太好。”
-嗯。
“我认输,段数确实高。”红毛比出大拇指。
“于哥,怎么了?”
“他同意了。”明明是个绳索爬墙不带含糊的侦探,于歌套上女装都没眨一下眼睛,但对恋爱互动上的三十六计却所知甚少,常被红毛说的一愣一愣。
下午小吃街人络绎不绝,于歌没那自信女装招摇过市不被发现,干脆和严辞云约定好日落后见面。
搬家前于歌住在清潭市城北,他最爱的就是楼下的甜甜圈,常套几个在小臂,装做迪拜富豪的样子慢慢吃。
小轮子滚过地面,最终停在了楼道口。
指尖轻轻点在下颚,于歌单手托腮,“新邻居。”
择日不如撞日,乘着严辞云热度还在,不如乘胜追击钻入人心里,最后一举攻破他的防守。
“去约会!”
“我不信那渣男不想吃了你。”红毛又想出馊主意,“你告诉他你想吃城北的那家甜甜圈。”
有了第一次经验,这次梳妆打扮就快了不少。
红毛呆若木鸡,理应来说这时候严辞云就该胡乱找个晚上加班的说辞,来避开光出力吃不到豆腐的事情。
于歌顶不住红毛眼里的精光,犹豫地掏出手机。
-住哪里,我忙完送过去。
而拉着拉杆箱的男子长相阴柔,与裴淼一样皆是骨骼纤细,但眉眼间有着化不开的郁气。他拎着拉杆箱,目不斜视地跨过几人,紧跟在女子身后。
只是城北和事务所天南地北,于歌常嘴馋,也只能等于泽煜路过的时候带点过来。
-馋了?
-那晚上一起做摩天轮,去吗?
黄毛一骨碌抬起身,坐到红毛腿上。
小时候小孩儿喜欢将妙脆角堆在手指上一个个吃,于歌不一样。
“干嘛去?于哥?!”
直到三人消失在拐角处,于歌也还未收回视线。
-听说城北的XX甜甜圈超好吃。
陡然意识到红毛想套路的东西,于歌脸一黑,只是箭已经在弦上,还是在红毛的指导下发送出去。
女子抱歉地笑笑,费力地掂两下箱子缓慢地上楼,碎花裙下的脚步有些不稳。
最后三色兄弟爬上楼,就见到上一秒穿着大裤衩
愣了下,还没谈过恋爱的于歌被他这没羞没臊的话说的面红耳赤。
“告诉他,今天妈妈在家。”
“这样行吗?”
奇怪的对话走向闹得于歌浑身不舒坦,跳起来抓耳挠腮半天才坐回去。
“不然还能告诉他你生理期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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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手机放回去思索一阵,于歌把矮脚板凳放回裁缝铺,直接抬脚上楼。
没料到红毛听这话揶揄地用胳膊肘顶他一下,“新婚夫妇,操心呢?”
“为什么?”
于歌扇扇风,对着黄毛努努嘴。黄毛了然,不情不愿起身去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