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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形象,打死我也不会说出口。

    我往前踏了一步,红莲火焰如蛇吐信,把已死的肉身吞噬得干干净净。他赶到我面前,伸手捞了个空,只有狂风翻动他的袖袍,流云般舞动在长空星斗下。

    最后的意识渐渐浮现,我只觉飘渺如月影,与跟他初遇时有些相似。

    我挥了挥袖袍,抱住胳膊:“逸疏,我活完了这辈子,最大的感悟便是人不能欠人,一欠人,那势必是要还的。我在摇光山上缠了你千年,吸了你不少仙气,你待我恩同再生,我时刻惦记着。还记得你化人时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么,‘菟丝附神柏,引蔓故不长’,当时我听了只想笑,现在我服。”

    他又悲又怒,神色紧绷至极,却不敢上前触碰我:“你到底在胡诌妄言些什么?你都做了些什么?你知不知道你做了什么?!”

    “我说我恨你!现在我们两不相欠了!”想我千年来日日吟诗饮酒,游戏人间,这恐怕是我最失态的一刻。仔细想想,失态也好,再不失态,只怕以后在他心中我永远得是个师太了。

    他肤色如皓月光,身形如菩提树,声音却低沉到了谷底:“羲岚,你内心喜欢的人可是……我?”

    这都是些什么孽债,他跟我的节奏压根没在一条线上。甚好,我还保留了些尊严。

    我眼中盈满泪水,本来有很多很多的话想说,但最终只是笑了一笑:

    “你不是说了么,我根本不懂如何爱一个人。”

    北落仙子羲岚,青春三千六百四十三年。这一生,最后一瞬,我看见的是逸疏震惊的双眼。

    可悲的是,即便到这一刻,我依然觉得他清秀出尘,眉目如画,一如昔日摇光山上那个回眸一笑的少年。如此令人怀念。想想这也没什么好惊讶的,当年他把晋蝶娶到仙界,与她在寝殿中彻夜缠绵,我同样感受不到愤怒。

    我洒脱恣意地活了那么久,早养成了睚眦必报的臭脾气,那还是第一次知道,心痛到极致,会连愤怒的力气都没有,就只剩了痛。后来的岁月里,我渐渐习惯了这种感觉,于是渐渐忘记了,曾经我们也相爱过。

    皓色千里,当红莲之火焚烧殆尽,一颗极大的明星从青天坠落。

    你相信吗?当年新婚之时,我曾为一丁点儿不顺,矫情地对他说,我觉得自己一无所有,活不下去了,死了算啦。他皱眉道,别胡闹,你还有夫君,我挺羡慕你,因为我没有夫君。我破涕为笑,顿时觉得天地也变成了明灿灿的。

    时间过得真快啊。原来不知不觉中,我爱一个人,已爱了三千六百四十三年。

    时间过得真慢啊。所有回忆里的爱意,都早已被岁月稀释成了他无味的厌倦。

    因为得到他的爱,我曾认定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姑娘,任何人都不能跟我比。就是如此任性,就是如此自信。

    记得那年情至深处,我曾对天发誓,要与他白首偕老,共度此生。他小心翼翼地把我搂在怀里说,不仅此生,要生生世世。

    他说的每一个字,我都无条件地相信。

    他说会生生世世爱我,永远陪在我的身边,他不会走,也不会变的。

    真是有些遗憾。后来他变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伙伴儿们,好久不见。

    2013年在杂志连载《画仙》,也跨度五年了,如今书已出版,总算可以开始连载,和大家分享这部小说了。

    之前在微博和微信推送发过一些《画仙》片段,其中就有第一章,99%的粉丝表示逸疏已经黑得乌溜乌溜的了,再也白不回来了。

    毕竟我以前的男主角都是情深不悔的,她们说这绝不是你写的书闪闪绝不是。

    于是,我已经做好了出版第一本男主被嫌弃到天边的小说的准备。我自我安慰道,没事,还有羲岚撑着呢,侥幸羲岚是个萌物。

    然而,助理读过全文后却跟我说:“真的好喜欢逸疏>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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