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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月边摇头心里吐槽着外国人眼皮子浅、非得喜欢皮夹克,边感叹着:哪个国家都有崇洋媚外的时期,“流行”那个东西吧,就分怎么运作!
别说现在是八十年代中期,就是七十年代,据说偶尔在大街上都能看到有人穿皮夹克。
no!圈地!去五环圈一块!
四十块一件上的货,只卖398,多一分都不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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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时的俄国人最崇拜美国风,美国人穿啥呢?大冬天穿皮夹克。过两年美国人嚼口香糖,咱大大泡泡糖才有的市场。
毕月想着:不可能搞错。因为在咱中国人眼里,皮夹克不是啥稀罕物件了!当咱中国人跟俄国人那么眼皮子浅吗?
各位俄国的布拉吉大妈们看过来啊!
“嗯。”
亏不亏心?
毕月急速地眨了眨大眼睛,天啊!这样好吗?
八十年代粗糙的手工制造,那敷衍的加工……
咱中国,一向不差皮夹克!
只看大爷面前是块两米长像是熨衣服的大木板,木板上铺展着好几件皮子,他的脚边儿是个大铁盆,浓浓的黑墨汁味道扑鼻而来,而大爷戴着一副特大号黑框眼镜,手中拿着个大刷子,蘸一蘸墨汁、刷一刷皮夹克……
厂家喷血大甩卖了啊,装逼必备精品皮夹克,对高价说再见,不要三千四、也不要一千二,只要398,398您买不了吃亏也买不了上当!八星八箭、上面有金喔!
不会吧?难道是记错了?这地儿咋没有呢?
也是,这时候哪有那么多的羊皮、牛皮的“尖儿”货啊?
到了八十年代末期,“尖儿”货皮夹克都差点儿成为街头氓流子们统一打扮了,而俄国人还淌哈喇子傻兮兮地羡慕呢!
毕月就这么吐槽还不忘加快脚步寻寻觅觅,在她又推开一扇破旧的大红铁门时,她眼睛一亮,声音里都夹杂着激动,再次一把薅掉帽子,光着脑瓜、小短发压的软趴趴……
这要是搞到了,倒这玩意儿得老挣钱了!趁着寒假,多干几票,迅速积累财富,挣美元、扛卢布。
一清色猪皮上面刷墨汁,晾干了之后,美其名曰:皮夹克。
她又摇了摇头,否定了自己。再次锁车子奔第六个胡同口走去……
老
她一副虔诚的模样,发誓状在碎碎念:
这要是下一场雨,雪化了……
第一五四章 别错用眼神(一更)
毕月小嘴微张,惊愕到一双大眼睛瞪的溜圆。
“大爷,你这是?”摘掉手套,上前一步,小心翼翼猫腰摸着皮子:“这是制造皮夹克呢?”
莫斯科、俄国嘛,嘿嘿,毕月乐了,脚步加快,推门进去找货的精气神又增强了。
毕月唏嘘,工艺简陋也就算了,关键是猪皮的。
回国买房?
不过万变不离其中的是,就跟咱小时候去别家串门似的,别人家做的饭吃起来就是……她吸了吸大鼻涕,嘿嘿,香!
毕月清了清嗓子:“大爷,卖吗?多钱一件?”
毕月左手捂着心口的地方,仰头看着天空,脚边是两个兜子、十二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