袍哥 第六章(2/4)
木晶华的手指细腻,很细很长,手法也很好,然而唐震遐却不会把他和从前那些讨好自己的歌姬舞女混为一谈,因为那双此时轻柔地给自己按摩的手掌中蕴含的力量可是不一样啊,唐震遐清楚地记得他是怎样用一只手就将自己治得服服帖帖,因此对木晶华此时这看似服侍的动作不敢有半分轻视之心,木晶华乃是个算盘打得叮当响的人,他此时对自己这般客气,待会儿不知要怎样讨回去。
要说自己作为袍哥头子并不缺女人,可是唐震遐乃是从底层一路摸爬滚打拼上来的帮会小头目,不像那些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公子少爷那般讲究什么“罗曼蒂克”的情怀,他是非常现实也非常犀利的,对这城中的浮华本能地抱着戒心,认为那些花枝招展、如同蜂儿赶蜜一般围绕在自己身边的女人都是些见利忘义之人,不过是贪图自己的钱财势力,若是自己有一天倒霉了,她们比谁跑得都快,根本不能给自己守住家业。于是自己精心挑选了那么一个有性子的妹崽,费了一番心思取过了门,然而这人也是太有性子了,半点委屈都受不得,后来竟然硬是和自己掰了,带了女儿离家出走,自己再没寻到过她。
唐震遐出神地回想着往事,忽然觉得有人在自己肩膀上轻轻揉捏,按揉得自己十分舒服,一时间竟让他找到了从前做袍哥头子被人奉承时的那种感觉,他向镜子里一看,木晶华啊!
让唐震遐觉得扫兴的不仅仅是白发,还有他那头婚老婆,按说自己对她很不错了,不过是个乡下丫头,逃婚出来的,在纱厂做工,自己只为看上了她的性格模样儿,要取回来做看家老婆,所以很费了一番心思,当时是郑重对待的,轮到第二个老婆的时候自己就没这个耐心劲儿了,反正都是女人罢了,对她们再客气也是一样。
在监狱里的时候他没有机会照镜子,也没有那种心情,只是偶尔洗脸的时候发现,自己比起入狱之前明显变得苍老了,只是三十岁年纪的人,却在被抓之后很快老得仿佛年近四旬一般,连眼角的皱纹都生了出来,再不能吃香喝辣自然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也是因为恐惧,恐惧摧折了人的精气,使人未老先衰。到后来吃的东西越来越少,皮肤也就抽缩得更加厉害,脂肪肌肉消耗掉了,就只剩下皮松松地挂在那里,而且头发也以极快的速度花白了起来,虽然他不想去看,然而有时候脱落了头发,却也看到自己的白发着实已经不少。
要说唐震遐从前没把草木鸟兽看在眼里,不过都是给人吃用的东西,有什么好尊重的?可是如今他细品了品,草木自给自足,很少有食物匮乏的忧虑,动物能跑能跳,随便找食,尤其是鸟儿,飞得更快了,唯有人平时看着不错,一旦被固定住就很要命,既不能自己合成食物,又跑不了别处觅食,活活饿死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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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震遐对于花花草草的事情本来没多想,此时听他一番解说,登时惊了个目瞪口呆,艾玛这能力也太逆天了,都不用四处找食儿的,只要有土有光有水,扎在那里就能活,那个叫做叶绿体的是什么东西?如果给人安上一个,是不是只要每天晒太阳就饱了?再不用担心什么饥荒吃不上饭了。从前人们说到谁谁个命苦,还要形容是“命贱如草”,如今一看人命有时候连草还不如呢,起码人家藤萝树木不用担心饿死的问题。
吃过了午饭,唐震遐到外面散淡了一会儿,又回到屋子里来,坐在镜子前看着自己的脸。
如今在这里过了半年多,好吃好喝不遭罪,那头发眼看着又黑了回来,如同大地回春一般。他不由得想到自己与第一个老婆头一回在大饭馆吃饭的时候,自己是多么的体面啊,一身白绸长袍,头发黑黝黝的,为了与她见面特意整治过,还上了油,堪称又黑又亮,然而如今虽然这头发重又日益变黑,鬓边却总能看到星星点点的白丝,让人觉得扫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