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2/3)

    “我大概只能做这种不需要体力的工作。”辛灿笑了笑,手指着背后厨房的位置说:“不过,其实还挺累的,生意好了很多,购买的食材也变多了,米啊,油之类的,蔬果比想象中还要沉,各种调味品、香料、酱汁……镇上买不到的品类,每次都需要开车去市里进货。”

    “她现在是一个交友广泛的大学生,已经不像以前追在我屁股后面跑了。”盛兆铭捏住杯柄的手抖了一下。他觉得没有必要把所有的事情都说出来,毕竟他今天只是为了来见辛灿。

    盛兆铭舔了舔嘴唇,直视辛灿的眼眸。黑白分明、十分清澈的眼睛,从中看不出抱怨或是厌恶的情绪,他似乎已经全然接受自己的第二性别。

    原来如此,盛欢见他今天出门,估计把辛灿当成他的女朋友,然后悄无声息的在他身上喷了香水。

    盛兆铭轻轻搅动银色的匙子,“反正这么好喝的红茶拿铁,我肯定是做不出来。还有,不介意我的车太破的话,我倒很愿意帮你去市里购货。”

    “今年九岁……嗯,高龄产妇,不过身体还算健康,它生了三个小狗哦。”盛兆铭看着辛灿目瞪口呆的模样,觉得非常好笑,还竖起三根手指。

    “哇!”辛灿面露诧异。

    盛兆铭津津有味地描述狗宝宝的模样,以前就是这样,辛灿对狗毫无抵抗力,长辈之间曾经流传一个玩笑,诱拐犯只要带着狗,就一定能成功把辛灿抓走。

    伴侣这种放在现今时代老套、乏味的词语,的确很像是他的风格。

    “对了,你什么时候休息?有空的时候,来我家看看妞妞,它肯定会很高兴……”

    “早就没有跑了。”辛灿怀念地说,“髋关节很柔软,但是需要坚持发力的小腿肌肉很难维持我要的效果。”他毫不在意地撸起袖子,给他展示自己的手臂线条,“omega的体质问题,毕竟这是一具需要脂肪熬过怀孕期的身体。”

    头发蓬乱,睡衣外面套了件无袖毛衣,下身是睡裤和拖鞋的青年,一边旁若无人地打呵欠,一边把手伸进睡衣里抓肚皮。他原本细长的眼睛眯成一条缝,似乎还挂着泪水和眼屎,就这样颇具冲击力的出现在面前。

    “盛欢呢,怎么没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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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刚生了小狗,在家休养身体。”

    “盛欢?”辛灿立即想起那个比他们小三岁,从小就非常活泼好动的妹妹。记得她经常在马路旁的绿道遛狗,最后连狗累了她还没累。

    “你没戴戒指,所以我还以为你没结婚,但你有女朋友吧?”辛灿哈哈大笑,“不愧是老好人大盛!说,那是怎样的女孩子?”

    “对了,那妞妞呢?它现在多少岁了?我走的时候,它好像就已经成年了啊。”

    顿时盛兆铭有点慌,不由得往后靠,他换了衣服,怎么还闻得到?

    “三只都是白的,嗯,有一只背后有黑斑,黑斑的形状……”

    “真的吗?那太感谢你了!”辛灿抓住他的手,他的手很暖,可能是因为一直抱着杯子,手指传达出温柔的暖意,“咦,好像有什么味道……”

    “……不,香水是我妹的,我没有伴侣。”

    就在盛兆铭笑着提出邀请的时候,楼梯口忽然传来打呵欠的声音。

    “什么……颜色?”辛灿张开嘴巴,又咽了咽口水。

    “好像是香水的味道。”辛灿整个上身贴在吧台,恨不得跳到盛兆铭身上,在颈窝处拼命闻,“是香水,感觉不太适合你,太甜了。”

    香水?他在汽修店干活,每天浑身都是臭汗和机油的味道,盛欢离他一米远就开始大喊:“臭死了!哥!你这样怎么找得到女朋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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