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2/2)

    他让1024查了,这个人叫卫远,现在26岁,四年前大学毕业前夕失踪,推测跟当时大一名女生被性侵后自杀的案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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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到卫远手里的时候女生已经跳楼身亡了,学校按例封锁消息,学生们对此已经习惯了,在公共场合只字不提此事。卫远把信公开的同时也在网上发了帖,他原本就在某个小圈子里有一点知名度,再加上在学校公开读指控某教授性侵的遗书这种史无前例的行为,很快就有人开始转发,然后这件事在两三天内发酵到官媒开始报道的程度,学校迫于压力处分了那个性侵学生的教授。

    卫远当时是学校广播站站长,某一天收到女生自杀前让人转交给他的一封信,更准确地说是遗书,揭露性侵者罪行的遗书。卫远跟那个女生并不认识,但是收到女生的信之后还是冒着被学校处分的风险把信公开了,用学校广播对着全校师生念出来的。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性侵女生的是学校里一个很有名望、很有地位的教授,只有最大程度地公开才有可能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阿姨早上起来看到卫生间和客厅的一片狼藉被吓了一跳,还以为家里进贼了,正要去检查有没有失窃,突然想起来昨天她起来在卫生间门口看到的那一幕。说实话她在这里工作了几年,还是第一次看到邹先生失态。她不知道前几天住进来的那个看起来不太正常的漂亮男人跟邹先生是什么关系,现在看来应该是邹先生的情人吧。但是看他们之前的相处方式又不太像情人关系,那个小白脸好像还受伤失忆了,不过他们有钱人的世界本来就不是她一个家政阿姨能搞得清楚的,她一边整理客厅被弄乱的沙发和茶几一边想。

    卫远选择这种公开方式的原因还有一个,如果在网络上曝光,要么不能引起大范围关注,要么就面临删帖,学校稍微给相关部门施一点压,这件事就不会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受害者应该也是考虑到这些才没有自己爆料,而是选择了一个她信得过的人把事情原委讲清楚。

    事情发展到这,虽然性侵者没有受到法律的处罚,相比其他的校园性侵案件已经算是比较好的结局了。期间卫远被学校约谈过,甚至限制人身自由,威胁他不澄清谣言就不让他毕业,但是他没有妥协。后来学校迫于舆论压力放了人,可是卫远却在几天后失踪了,他的同学和朋友报了警,警方也立案去找了,就是找不到人。

    操!昨天昨天他好像跟别人上床了?

    邹漓这一觉睡得很香,中间没做什么梦,也没醒过,比上次在山里村民家睡得还好,客厅的电话铃声响了好几遍都没把他吵醒,还是阿姨担心他们出了什么事敲门把他叫醒的。

    可能是禁欲太久了,放开之后就收不住,两个人从浴室做到客厅,然后回了卧室。邹漓精疲力竭停下来的时候身下的人已经不知道是睡着还是晕过去了,实在是太累,他都没来得及把性器拔出来就也睡了过去。

    为什么不直接报警?一是女生系自杀,性侵她的教授没有直接责任;二是性侵证据不够充分,不能用来指控加害者。基于这两点,就算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只要那个教授找个好一点的律师完全可以得到无罪辩护,起诉成功的概率非常小。

    因为头天晚上没拉窗帘,邹漓刚睁开眼就被刺目的阳光吓了一跳,他已经很久没在刚睡醒的时候见这么强的光了。抬手在眼睛上面遮了一下,他起身拉上了窗帘,身体的知觉一点点归位。头疼,应该是因为宿醉,他还记得自己昨天是喝了些酒的。全身的肌肉都在酸疼,这是怎么了?他还在揉着太阳穴思考这个问题,突然看到床上还有个人,而且这里不是他的卧室。

    “哎,醒醒。”邹漓消化完自己做的荒唐事,推了推背对着他赤身躺在床上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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