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 如果有如果 我不想再遇见你(三)(2/2)

    任箴着急赴约,但一身汗臭味哪能跟男神去吃饭啊,当即脱了衣服,打了两大盆凉水,随便胡撸了两把,还带着水呢就准备穿衣服了。

    人都是怕孤独的,纵使繁徵这般独立自主,却也渴望有些关怀,而任箴就是那个给予他关怀的人。

    主动和人打交道却得不到回复,是很打击人积极性的。可任箴天生脸皮厚,也不在乎繁徵理不理他,自说自话的对着繁徵好,什么好事儿都知道知会繁徵一下。

    所以繁徵就默默的看着一群人笑闹,尤其是专注着任箴那双笑完成月牙的明亮双眸。每当听到别人打趣说自己是任箴的小媳妇时,繁徵其实有些欢喜的——没错,繁徵喜欢任箴。

    可谁任箴又何尝不是呢?

    任箴也不知应该是哭还是笑,颇为无奈的挥手表示么事儿。

    不过一个闪念,腰间便被一条有力的手臂给捞了回来。后怕的看了看身后飞速驶过的汽车,拍着胸脯对身后人道,“哥们儿多谢了!我这么沉你还能把我捞回来,好臂力诶?”

    薄言被那兜头倒下来的一盆凉水溅了半身,尖叫的声音跟要被人强奸似的。“现在是十月份啊!你洗什么冷水澡,抽什么风啊!喂!你哪儿去啊!回来!地板都是水,你先收拾了啊!”

    路口红灯有两分钟之久,汇集过来的人越来越多,本就跑出了一身汗的任箴也没心思继续站在这挤着。打算先出去缓口气儿,可哪知道才迈出去一脚,就被人推了一下,身子向马路边跌去。

    任薄言在楼道里大喊,任箴连个顿都没留给他,一溜烟儿就颠儿没影儿了。

    “行行行,我回去换个衣服啊,五分钟!”任箴的一对儿大眼珠子射出亮光,这么好的机会他怎么可能不把握住!点头如捣蒜,长腿一倒腾,瞬间就颠儿了。

    任箴脑子里过着,想着万一有个好歹,自己是不是先把后事交代了比较好?

    这也就注定了,繁徵未来的惨淡。

    不过也托了这个闹剧的福,能和方不辞顺路回宿舍。一路上,任箴的嘴就没停过,嘴里胡侃乱侃的想逗方不辞笑。但人家好歹是见过大世面的,最多也不过弯弯嘴角,但还算是受用,一路上也没冷下气氛来。

    或许是出于任箴对他的保护,又或许是些许的羡慕,不管怎么样,他就是喜欢上了任箴。

    给人送到宿舍楼下,任箴就琢磨着回去兴奋会儿。没想到方不辞倒是又先开了口,“时间不早了,一会儿就到练习的时间了,我打算先去吃个饭,你去吗?”

    不可置信的眨了眨眼睛,这不是方不辞吗?老话多的好啊,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而且任箴这人是标准的懒汉,衣服轮着穿,不脏到没衣服穿他就不会洗。所以爱干净的繁徵就身兼起重担,包揽了任箴的生活卫生。

    好巧不巧的被一群人挤在了马路一边儿,根本找不到方不辞。任箴只得心里叹口气,不过今天能偶遇到一面已经知足了,看不到就算了,想着晚上的练习还能看到人,心里也就没那么失望了。

    任箴在的时候,宿舍里没少起哄说繁徵是他的小媳妇,大家也都笑闹着过去。但任箴不在的时候,是没人开繁徵的玩笑的,毕竟就算开了玩笑,人家也不搭理,何必自讨没趣呢。

    繁徵非常了解自己的沉默寡言,就算是有人主动搭话,他都不太能开口回复。久而久之,宿舍里也没人愿意来贴他的冷脸。

    喜欢上了不该喜欢的人,得到的结局,似乎早就被世人在文字影视中千千万万遍诉说过了。

    在单薄的没有什么颜色的青春里,遇到了最烈的一道阳光。最年轻的时候,遇到了最好的,那未来便不愿再将就。

    “任箴你干嘛呢?”薄言见任箴进了门就风风火火的冲进了厕所,听见里面噼噼啪啪的特别好奇。抬手一敲,门居然开了。

    相比起薄言的大吼大叫,繁徵就显得实在多了。

    默不作声的钻进洗手间,捡了任箴的脏衣服放进盆里。拿着墩布把地脱干净后,又任命的给他洗起了衣服。这些事儿其实并不是任箴让他做的,他不过是想做些什么来回报任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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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不辞弯了弯嘴角,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一旁一个哥们儿连声道歉,说刚才自己弯腰捡东西,不小心一屁股就把人推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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