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靴play]程思远看着他,目光朝向他的胯下,似乎已经用眼睛把那里扒光了(2/3)

    哎我去,这俩人怎么越看越有夫妻相了?错觉,一定是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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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走了整整两个小时,这一路上他都被一种奇怪的情欲包围,兴许是穿过高高竖起的瓦房,石板路最窄的拐角仅容一人通过,让他想起了童年。他从小就喜爱玩闹,喜欢在纵横交错的巷子里穿行,对麻烦又听话的女孩子不感兴趣,而是喜欢带上发小白擒一起探险,爬墙头,被狗咬之类的事情他都干过,他喜欢那种走不到尽头的神秘感。也是从小练出的方向感,很多路,他走一次,就再也不会忘。

    他走出门看着昏昏沉沉又将要落雨的天,借了把伞,去接林瑞。

    林瑞全程没有反抗,而是用懒洋洋充满挑逗意味的眼神盯着程思远,挑眉看他接下来还要做什么别的花样。

    “程思远。”

    “得了吧,你都十八岁零六个月了。”

    程思远笑嘻嘻地假装没听懂,他先是把林瑞的上衣扒干净,只剩下一条领带,然后将男人西装裤上的皮带抽下来,把林瑞的双手反绑在背后,裤子则褪至大腿根部。裤子拉开来后,林瑞果真没穿内裤,下身一览无余。而林瑞的身上深深浅浅的都是最近程思远弄出来的吻痕。

    他给林瑞讲过这个故事,那时候他们刚在阳台做完爱,风吹得两人都很舒服,林瑞眯着眼睛:“后来呢。”

    他对林瑞一见钟情不是没有理由的。小时候家里穷,买不起小孩儿用的自行车,他的自行车还是隔壁的哥哥教他的。他还记得那个念高中的哥哥,眉眼干净,笑起来嘴唇抿成一条线,年幼的他仰起头,看着哥哥笑,那么温柔,于是小小的程思远说:“哥哥,等我长大你做我老婆吧。”

    于是就有了起头那一幕。

    “我最近注册了一个同志论坛,认识好多大神,我还开了个帖子,”程思远一边摸出手机,打开摄像头,一边兴致勃勃地说着,“最近论坛里面有个比赛,需要你献身一下。”

    程思远靠近他一步,走进他微微敞开的双腿之间,加深这个吻。

    “靠,我哪变态了,瑞哥,你是没见过更变态的,什么、3的,我一个未成年人眼睛都要瞎了!世界上真的有这么重口的人吗!”

    他看向周迟野,周迟野耸耸肩,于是他又看向白擒,白擒的神色看起来很不自然。

    “错!”

    整栋办公楼都很冷清,保安背着手站在门口看雨,程思远收了伞,朝着保安叔叔咧嘴笑了一下,然后走进去,按下了电梯的开关。

    “是不是比谁更变态的比赛。”

    “是你老公。”

    程思远歪着脑袋:“啥意思啊?不在桌上吃难道在桌下吃?”

    林瑞脚尖着地,跳下了办公桌,由于被束缚着,双手只能难受地背在臀后,他越过手机,用舌头舔了舔程思远的耳朵,然后蹭着程思远的身体跪了下去,双膝着地,长长的领带垂落在性器上,一大半身体正好被办公桌下的阴影遮掩住。

    程思远说:“后来哥哥给我发了好人卡。”

    程思远悄悄地推门进去,发现办公室里只有林瑞一个人了,男人正用手托着脑袋看电脑。程思远从背后将手贴上了林瑞的眼睛:“猜猜我是谁。”

    “有进步了。”林瑞看上去心情不错。

    “林瑞你看镜头。”程思远抬起手机,认真地说道。

    “还不是某个小变态今天早上把我的内裤都藏起来了。”

    程思远看着他,目光朝向他的胯下,似乎已经用眼睛把那里扒光了,他低低地说:“我知道你没穿内裤。”

    程思远转念又想,原来自己的不要脸是从小就养成的吗。

    直到这场略显尴尬的饭局结束,程思远也没有理解这句话的威力到底在哪儿,不过他倒是很勤快地告辞了。原因很简单,他也就纳了闷了,一直以来他和白擒那都是天造地设的竹马成双,走哪哪都有默契,没想到中间插了一个周迟野,他倒显得像个二百五十瓦的电灯泡了!

    林瑞懒洋洋地起身,后背靠在挨着办公桌的墙壁上,他坐在桌上,按着程思远的脑袋给了他一个吻。

    林瑞懒洋洋地微微昂头,慢慢吐出鲜红的舌头,舔了舔嘴唇。在全身几乎赤裸、布满性爱痕迹的情况下,眼神带着一丝轻蔑和勾引,两者结合有说不出的性感。

    程思远被撩的一呆,错过了那个镜头,下半身却很火爆地起了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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