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2/2)

    “看来上帝听到了你的祈祷。”

    柿子花(12)(微微微微h)

    “为什么不能去啊?今天不是礼拜六吗?我又没逃课。”

    陈柿子蘸着番茄酱吃了一根薯条。

    “对啊。”他笑了笑,陈柿子发现他把脖子上的项链全摘了。

    “卞哲,我陪你去剪头发吧。”

    “没事。”

    那只玩具熊在她去大学那年彻底坏了,录音早就听不清楚变成沙沙声,里面的棉花都掉出来了,那时候她和卞哲在冷战中,本来打算把这只熊带去学校,结果连它也坏了,卞哲送自己的东西不多,她很讨厌这种失去的感受,人会离开,东西会损坏,她留不住任何事物。

    老师站在画室门口送她,说如果她还想画画以后也可以经常来画室。

    “写不写都那样儿。”

    真正的句号在平凡的日子里画上。

    于是陈柿子和理发师联手把卞哲那头黄毛给剃成了寸头,从理发店出来后他满大街找卖帽子的店,柿子安慰他其实也没有那么糟糕,但并没有成功宽慰对方。听说后来他带了一个多月的帽子才有勇气摘掉。

    “你怎么还去打篮球啊?”

    柿子花(12)(微微微微h)

    柿子从十四岁变成十五岁,那年生日卞哲送了她一只玩偶熊,玩偶熊有录音功能,卞哲说:“柿子,谢谢你,祝你生日快乐。”

    “去你丫的,你什么欣赏水平啊,这叫个性好吗?”

    算了算差不多六十多张画,两年多,没变的是空调上面的石膏头像,乱摊在桌子上的素描书,变了的是来了又要离开的人,说真的,后来她初中毕业、高中毕业,甚至是大学毕业也没有过那么强烈的离别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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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没事吧?”

    只是后来她一次都没去过了。

    初二的时候多加了一门物理已经是捉襟见肘,现在更是多了门化学,晚上光写作业就要写到十点多,周末的时候要去补习班补数学,上物理家教课,简直是苦不堪言。

    那首诗的开头是这样的:

    “真羡慕你,我完蛋了,周一老师要检查化学和数学

    “你不用写作业吗?”

    “难道没人和你说过你这个发型真的很丑吗?”

    *博尔赫斯那首很有名的诗叫《我用什么留住你》

    卞叔叔让卞哲带她去医院附近吃饭,卞哲把她带到了麦当劳。

    她去书店给自己挑了一本书作为生日礼物,那是她第一次看见博尔赫斯的名字,那时候互联网还不发达,那首诗也没有被各种营销号转到满天飞。

    一晃神初三就来了,她妈把她的美术班给停了,换成了物理家教老师,最后一次去画室的时候她把以前堆在画室里的画都带走了。

    过了一周卞哲妈妈在医院做了手术,手术一切顺利。

    “去去去,现在就去。”他用嘴接过那根薯条。

    接着他又说:“其实昨天之前我一直很害怕,我在心里想,如果我妈能活下去的话,我以后再也不气她了。”

    “什么?”

    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

    我给你瘦落的街道、绝望的落日、荒郊的月亮。

    “那去剪头发吗?”她举着薯条,放到他嘴边。

    从数学补习班下课回来正好遇见卞哲去抱着篮球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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