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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着胳膊的男孩,脚下摆着一只水桶,里面的水已经被搅和得呈灰色状态。他嘴里叼着一根画笔,正全神贯注地在画板前快速地上着颜色,偶尔换过嘴里的笔,将另一支画笔丢进水桶里,专注得好像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远远看去,赫然出现在画纸上的是一个展开翅膀飞行的天使,他背着一个不会飞的苍白少年。

    作者有话说:

    小剧场:

    李晤:胜爷爷,姜恒打篮球摔断腿了。

    胜爷爷:什么?我立刻去接他回家!

    李晤:胜爷爷别急,我下课顺路,我送他回家。

    胜爷爷:……(真是个乐于助人的活雷锋)

    万物有恒

    第16章 李晤的家

    从小到大,几乎是每隔一段时间,李晤就要跟着妈妈搬家。他出生在枰南,后来跟着妈妈辗转了好几个城市,他都以为自己没法再回枰南了。直到上高中,为了方便高考,户口所在地在枰南的他,才又回到枰南读书。

    回到枰南后,李晤和妈妈的生活环境也换了好几个,刚跟附近的邻居熟络不久,李晤就要搬走。高中两年多,他就搬了三次家。所以他很少有固定的朋友,就跟没有固定的家一样。

    这一切都拜他的亲生父亲万昌民所赐。

    “妈,我回来了。”李晤推开门,卸下书包,随手按开了客厅的灯,“怎么不开灯?”

    房间有了脚步声,紧接着老旧的木门打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位衣着朴素的女人,她面容清秀,黑色长发随意用发夹固定在脑后,几缕发丝散落在脸上,有几分憔悴的美感。尽管已经将近40岁,李霜这种清冷的气质配上那张看上去与世无争的脸依然能让不少男人为之心颤。

    “儿子回来了。”她看了眼摆在茶几上的闹钟,语气平和,“今晚比平时迟了半个小时,你是遇到什么麻烦了吗?”

    “没什么,回来路上买了烧烤。”

    李霜走了过来,拿起他手上的烧烤仔细瞧了起来,包装袋上印有鲜明的红色四个大字“胜记烧烤”。她转过身垂下眼睑,缓缓开口道:“垃圾食品就不要吃了,对身体不好,给金花吃吧,你去洗洗手,准备吃晚饭。”

    金花是他们家的宠物狗,是只小巧可爱的泰迪。在听到李晤脚步声的时候,金花就已经在阳台吠了好久。从宠物市场买回金花,并非李霜所愿,只是为了哄儿子高兴罢了。实际上李霜并不喜欢狗,更不喜欢见到狗在家里满屋子跑,所以当李晤不在家的时候,她一般都将金花锁在阳台的狗屋里。

    李晤叹了口气,去阳台将金花解放了出来,金花飞扑到了自己怀里,疯狂舔着他的脸。

    “金花来,吃鸡翅,这家鸡翅烤得可好了。”李晤递了一根给金花,自己也拿了一个啃了起来,“这家烧烤店还有一只金毛,长得很帅,有时间带你出去找它玩。”

    也不知道金花有没有听懂,反正它欢快地吠了几声。

    李跟以往大多数时候一样,饭桌上,李晤和李霜沉默地吃着饭。李霜不是一个喜欢言笑的人,单亲家庭里妈妈承担了很多生活的压力,但尽管如此,在母子两颠沛流离的这些年,李霜并没有亏待过自己儿子。尽管自己不能给儿子足够的温暖,但她可以给他足够多的零花钱,让他去买自己想要的东西。

    “儿子,为什么不告诉我万滔又找你麻烦了?”李霜说这句话的时候,并没有停下手中的筷子,也没有看李晤。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平淡得近乎绝情。

    和妈妈的这种交谈,李晤早就已经习以为常了。李霜很少会问他在学校成绩怎样,有没有认识有趣的朋友,也不怎么关心他的兴趣爱好。在他们家,所有李霜好奇的话题,都是跟姓万的有关。

    “没什么,都过去了。”李晤说话的语气真的跟他妈很像,冷冷的,不咸不淡,绝不施舍多余的感情。

    李霜终于抬头:“万昌民托人告诉我了,他是多久前找来的?我突然想起来了,那天你回得比较晚,下巴磕伤了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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