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3)
第二天我醒来时已是日上三竿,昨晚是如何结束的我已然不记得了,模糊的记忆仅仅停留在最后楚燕骑在我身上上上下下地起伏,他像一只黏人的大型犬一样不停地俯下身来亲吻我的脖颈和锁骨,口舌所过之处留下的皆是湿漉漉的红痕。我隐约听到他口齿不清地呢喃着些模糊的情话,我本想应他两句,奈何我体力不及他,又兼之酒精作怪,以致昨夜我竟是连如何上的床都不知道。想来大抵还是楚燕抱我回来的。
思及此处,我坐起身来掀开被子,却发现身上已经换了干净的亵衣,浑身清爽。除了身上楚燕昨晚搞出的大片大片的爱痕之外并无任何不妥之处。
我摸了摸身边的床榻,被子里一片冰凉,想来楚燕已离开多时了。
想到他昨晚炽热的眼神和痴缠的动作我不禁有些想笑,笑过了,心里便涌上了莫名的无奈和惆怅。
楚燕出身武将之家,年少时便有征讨天下之心,后来从军出征,更是屡立奇功,年纪轻轻便已坐上将军之位。
楚燕正值青年,手握兵权又得圣上喜爱,朝中不少人想要拉拢他,可偏偏这人软硬不吃,是个冷面阎王。在朝中几乎是谁的面子都不给,时间久了也就没人再来碰这个钉子。当然,他也因着自己这个作风在朝中给自己树敌不少。
我也曾劝过他几句,可是他却总说自己生来便是如此的性格,不会官场上的那些弯弯绕绕。我若是再劝他,他便干脆说自己只会打仗不会做官,与其在金陵官场钩心斗角尔虞我诈,还不如上阵杀敌来的痛快。后来就更是了不得,直接说要辞了这将军之位,一个白身入了我云侯府,从此就在我身边伺候一辈子,哪怕没有名份当个小厮做个侍卫他都是愿意的。
此话一出,我便再也不敢劝他。生怕他哪天真的想不开辞了官跑来伺候我。倘若真是如此,都不用我爹来收拾我,我自己就先一条板凳三尺白绫结果了我自己。
说归说,楚燕这人平时看着闷声寡气一派正经,其实是个小醋缸。有时就连我在街上碰到好看的姑娘多看两眼他都要吃醋。有时我心情好了自然会哄他两句,心情不好了,也就懒得搭理他。
但是话再说回来,爱吃醋是一回事,楚燕待我确是真心。有一回我同他出去打猎,那时尚是少年心性,楚燕生得阳刚俊美,骑术更是了得,纵马驰骋间,依稀可见他在战场上厮杀时纵横四方的豪气。我见了自是心痒难耐,使出我那蹩脚的三脚猫功夫想从我的马跃到他的马上,拉着他在马背上胡闹一通。岂料他那匹踏雪性子刚烈,我刚跃上去这马便不乐意了,当即立起两只前蹄就要把我从马背上掀下去,我武功不济,骑术也不及楚燕,自然吃不住它这么闹腾。最后还是楚燕厉声喝止了踏雪,这才让我免遭一劫。
虽说那事是我自己作的死,但是楚燕还是代马受过,在踏雪背上被我狠狠地折腾了一通。
事后过了几天我再去找他时,发现他骑了多年的那匹踏雪不见了,换了一匹黑马,我随口问他踏雪去了哪里,他只说踏雪跑丢了。
机智如本少爷我,这种鬼话我会信?但是我也懒得揭穿他,归根结底我也不关心踏雪去了哪里。我不是行兵打仗的军人,对于那些人来说,坐骑可能就像他们的朋友甚至家人,但是对我来说,马终究是马,品种再好,也不过是个畜生。
没过多久,楚燕差人给我送来了一双白色的靴子,也不知是什么皮子做的,成色甚佳,穿在脚上也舒服得很。直到有一日,我去将军府寻他时无意间听到将军府的下人说,那日打猎回来之后楚燕就一直沉着脸,但是还是如常地叫下人去给踏雪洗身喂草料。岂料用过晚膳之后楚燕竟亲自动手杀了自己的爱马,还吩咐下人将马尸剥皮,说什么踏雪毛色不错,要留下做靴子。
我听罢,自然明白了脚上这双靴子是怎么来的,心里顿时五味陈杂。
难为他一个用兵打仗的军人,却为了我杀掉了重要的坐骑,还用它的皮毛为我做了靴子,而这一切的源头不过是因为它曾在我跃上它的马背的时候掀了我一下。
楚燕对我,当真是用情至深。这一点,任何人都不能否认。
楚燕武功高强,又善于用兵,有谋略会用人,每次出征皆是凯旋而归。在打仗这方面,放眼天下恐怕也没几个人是他的对手。若非如此,他也不会在弱冠之年就稳坐将军之位。楚燕这次出征,皇帝的旨意是要他征讨大祁西部的边埵小国。说是国,其实也不过是一些松散的部落。所以我们俩都心知肚明,他这次远赴边疆说是去出征,也不过是陛下让他去松松筋骨而已。
至于昨夜那场欢爱,也不过是这位醋坛将军因着些小事醋意大发,又兼之前些日子着实被我冷落了几天,这才故意借此同我撒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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