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如在光中(2/3)

    何正法此前已将案宗翻过数次,几乎能背诵下来,此刻却也仍当做从未听过这一案件般,细心倾听,一边记下双方陈述中的异同。

    军中讲究实证,检方和辩护方虽各执一词,却都以证据为准,两位发言完毕,基本事实已经勾勒出来。

    被告有一张充满阳刚的脸,晒成古铜的肤色,浓眉大眼,线条坚毅。之前发呆时看不出来,如今聚精会神,眼神也随之亮起,何正法轻易认出档案上,一脸迷彩掩盖下的那对眼睛。

    此刻法官一身黑衣,高高坐在主审官位上,神色一凝间,在场的人无不稍微屏了一下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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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方问完之后,轮到辩方质询。律师起身,坐在他身边,一直有些发蔫地的被告,突然拉住了他,低声耳语了两句。

    检方所持的观点是,被告在俘虏原告之后,因过往仇恨,故意用重手法让他关节脱臼,并且未能及时将其所在详细地点给予导演组或医疗队,导致其被救援时,已是数小时后,因关节脱臼过久,虽经医院治疗,却仍形成习惯性脱臼,无法再胜任军队工作,在转文员与退役之间,无奈选择后者。

    辩方律师一怔之后,点点头,他直起身,众人的注意力随之回到他身上,何正法的视线却在被告身上多停了一秒。

    审讯正式开始,主审官与当事双方确认是否需要回避后,检方与被告方分别陈述事实。

    各设立场的提问,双方自然都会试图从有利自己的方向发出问题,也都会以“与案件无关”等各种理由,不停打断对方的提问。检方和辩方此起彼伏的“抗议”,而何正法则根据自己的判断,给以“无效”或“支持”的结论,先前沉寂的法庭,终于显出了些活力。

    辩方所持的观点则是,采用脱臼的方法限制被告行动,是因对方在过往演习中,有被翻牌后仍进行移动的作弊行为,身为蓝军,在演习中为达成效果,不得不采取如此下策。这项行动本身并不必然导致习惯性脱臼,原告在施行时,无法预知后果,应视为无恶意行为。

    陈述后,双方各自提交了证人名单,书记官递到台上,何正法看了,与预先提交的一致,并没有临时增加的证人或证物,点头首肯后,开始了交叉盘问环节。

    检方的提问,一直试图将被告打造成一个心胸狭窄,睚眦必报的形象,他们的证人多来自原告的前部队,是其战友或下属。何正法从提问中逐渐梳理出,检方认为被告的行为出自恶意,原因是在之前的实战演习中,蓝军曾有一个小队突击过深,落入原告所在部队的手中,被因此发生战损。而当时被告曾为此当众咆哮,声称要为这些属下报仇。

    旁听席响起了轻微的语声,书记官提醒“肃静”。

    与民事法庭不同,军事法庭在法律之外,更有一层军队纪律维护。无论检方或被告方律师,本职均是军人,为原告或被告辩护是工作职责,缺少民事法庭那层炫技的意图,无论陈述或是反驳,均以事实为主,极少有情绪的参入,更不会有将案件本身抛在一边,长篇累牍进行意见输出的情况。

    双方一致确认的是,上次演习中,担任蓝军负责人的被告,以奇兵突袭红军的参谋部,在将其他人“击毙”(翻牌)之后,并未如此对待原告,而是将其捆绑起来,并扒了他的衣服,之后,利用其虹膜和指纹冒充他的身份,骗过系统,诱导红军的导弹攻击其主要集结点,红军因此溃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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