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如在光中(3/3)
辩方律师的问题虽数次因检方律师的“抗议”而打断,但随着问题的展开,何正法和法庭上的其他人,都逐渐理解了他想告知在场诸位的事情:原告所谓与被告的“恩怨”,起源是在一次实弹演习的战场上,他下令和参与了强奸、虐杀被告的属下。
检方律师在交叉查询进行到一半时,意识到了对方的意图。他犹豫了一下,一时无法抉择牺牲原告的完美形象,但同时能证明被告对原告确实有怨怼情绪,这样一换一是否值得。
几个“抗议”说的稍微晚些,时机已稍过即逝,等到辩方律师完成质询,回到座位上时,原告完美受害人的身份已经不复存在。
哪怕是军事法庭这样严明的纪律下,何正法仍能感觉到一波情绪在室内蔓延。少数坐在被告方身后的旁听者,看着原告的表情,更是写满了“人渣”的义愤。
他意识到这大概就是刚刚被告在律师起身时拉住他的意图,应该是偏离了他们原本的辩护方向。
冒着风险,宁可被判为恶意报复,受到军法的处罚,也要把对方是个人渣的事实给指出来,这个行动还挺理想主义的。何正法想通这点,又多看了对方一眼。
交叉质询之后,进入双方的总结陈词。检方律师有些冒汗。他在军事法庭身经百战,这次却疏忽了,没事先仔细研究主审官的倾向,想避开雷区,只好尽量模糊掉原告当时的行为。
不成想原告本人坐在一边,听他总用中性词汇,忍不住大声插嘴,“什么下属,明明就只是几只战畜!”
何正法从卷宗上抬头,撩起眼皮看了原告一眼,书记官发出警告,不许扰乱法庭秩序,另一边,本已站起身的被告则被他的律师拼命按了回去。
双方各自陈述完毕之后,何正法抬起头,把双方律师叫到前面。
“你们两位当事人愿意和解么?”
双方互视一眼,各自摇头,何正法点了点头,抬起法槌敲了一下。
整个法庭陷入寂静。
原告忍不住的身体微微往前倾斜。他相貌不错,面容英俊,此刻表情中掺杂着不屑和不忿,看来却有些狰狞。被告则大概已经做好了脱下这身皮的打算,抬头望天,姿态放松。
何正法清了下嗓子,开始宣读刚刚写在纸上的意见。
他念完了前面部分,书记官宣布全体起立,听取本庭的最终判决。
何正法的判词写的很简单,不过三行。他遵循军事法庭的风格,没有炫技的引经据典,也没有长篇大论地谈理念,解释为什么在战场上虐杀战畜应该算是侵犯财务,只干巴巴的写下了结论。
“本庭认为,被告人邹凯在演习之中的行为,主观意图和客观损害上,均未构成人生伤害罪,原告提告的罪名不予成立,被告人邹凯宣告无罪,当庭释放。”
他敲了法槌,以示结案。
这一判决只是口头,稍后还会有判决书送达相关方。理论上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十日内提出上诉。但鉴于这一特殊案件的情况,此判决即为终审。
邹凯直到被兄弟们扑上来拥抱,律师也伸出手来表示庆贺,才意识到自己竟然赢了。
他张了张嘴,扭头去看主审官位置。
小何法官正在收拾卷宗,穹顶玻璃透过的天光,从上方落下,照得他整个人亮闪闪的,如在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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