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他替她守住公平不替她发言(4/7)
“没有。”
“如何证明?”
“知序收到的需求文件、问答记录与现场材料均通过统一项目系统发送。”
“独立委员会可以核查访问日志。”
“陆谨言是否在竞标中向你提供过方案?”
温知夏顿了一下。
“叁套案例表达替代路径。”
“这不算提供方案?”
“属于终选前专业需求会后,衡川对争议内容提出的可执行边界建议。”
“同一阶段,其他竞标方是否获得过专业反馈?”
这个问题不由温知夏回答。
陆谨言说:
“委员会会调取双方沟通记录。”
“你只说你知道的事实。”
温知夏重新回答:
“我不知道其他竞标方获得的具体反馈。”
“知序收到的叁套方案已经在项目记录中披露。”
“最终提案将其作为联合审核成果标注,没有宣称由知序独立完成。”
陆谨言看着她。
“很好。”
“为什么?”
“没有替衡川回答。”
这正是他今天要教她的。
只说自己能够证明的部分。
不因为急着洗清质疑,就替别人填补事实。
模拟持续到下午一点。
温知夏最后一次陈述,控制在七分五十八秒。
计时器发出轻响时,她刚好说完最后一句:
“知序接受行业核查,是因为原创不意味着从未见过相似事物。”
“它意味着我们能清楚说明,什么来自研究,什么来自合作,什么由团队独立完成。”
陆谨言没有立刻评价。
过了几秒才说:
“可以。”
温知夏拿起水杯。
“只有可以?”
“委员会不是提案客户。”
“无需情绪感染。”
“可你刚刚点头了。”
“说明逻辑完整。”
“陆律师现在夸人这么难?”
陆谨言看着她。
“你讲得很好。”
这一次没有再加“只是事实”。
温知夏低头喝水。
唇角却轻轻弯了一下。
下午两点,独立委员会听证正式开始。
地点仍在衡川。
但没有使用品牌项目会议室。
而是安排在另一层的独立听证室。
知序与衡川项目组分开入场。
所有陈述全程录音录像。
陆谨言坐在侧面程序席。
不在委员会中间。
也不在温知夏身边。
他负责确认文件编号、证据提交顺序和利益冲突程序。
听证开始前,郑仪先宣读规则。
“本次核查不以网络舆论作为事实依据。”
“委员会只审查已提交材料。”
“任何与原创性无关的个人评价,不进入结论。”
“知序可以陈述,也必须接受质询。”
“衡川项目组同样需要说明竞标程序和资料流转。”
温知夏坐在发言席。
右手边放着证据目录。
左手边,是那只大学时的计时器。
陆谨言走过来时,没有低声安慰。
只是将计时器放到她手边。
“八分钟。”
“知道。”
“按钮还记得?”
“左边开始,中间暂停,右边归零。”
“嗯。”
“你坐哪里?”
陆谨言指向侧面。
“那里。”
“不会替我补充?”
“不会。”
“我说漏了呢?”
“委员会会问。”
温知夏看着他。
“陆律师真无情。”
“是公平。”
她安静一秒。
随后点头。
“好。”
陆谨言回到程序席。
听证开始。
温知夏按下计时器。
屏幕数字跳动。
她没有先讲自己受到多少质疑。
也没有展示知序拿下过多少项目。
第一句话便是:
“知序接触过被质疑的海外案例,这一点不否认。”
委员会叁人同时抬眼。
温知夏继续:
“但衡川方案的核心判断形成于接触该案例之前。”
“具体策略、文案、视觉和用户测试,存在完整或可交叉验证的形成记录。”
“今天我会分别说明,哪些属于独立研究,哪些属于行业共性,哪些是在衡川项目中与法律团队共同完成。”
第一部分,是新加坡私人研究。
她展示恢复文件、课程邮件与导师回复。
没有夸大硬盘恢复范围。
明确说明原始材料只恢复部分。
也说明硬盘损坏原因尚不能完全确认。
程予安教授问:
“这项研究与衡川方案并不完全相同。”
“你如何证明它是创意来源,而不是事后关联?”
温知夏回答:
“不能证明它直接生成了衡川方案。”
“它只能证明,我在衡川项目以前,已经形成对专业信息顺序的持续关注。”
“衡川的具体品牌主张,仍然来自后续客户访谈与项目分析。”
委员会成员彼此看了一眼。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